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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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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大学农牧学院成人教育部办学业务经费使用办法

发布时间:2016-02-26 16:13:30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成人教育部(以下简称成教部)办学业务经费的管理,明确业务经费收入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和批准权限,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明确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外请师资课酬参考标准的函》(干教函字〔2013〕44号),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考试招生工作人员补助规定(暂行)的通知》(藏教财〔2014〕30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局印发的《西藏自治区本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藏财行字〔2014〕25号),结合学院财务管理和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成教部办学业务经费是指成教部用于各类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所有收入。

第二章 经费收支

第三条 经费收入构成

1.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提成:根据《西藏大学农牧学院成人高等教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收入的20%划拨成教部。

2.培训提成:根据《西藏大学农牧学院成人教育部培训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成教部承办的各类培训经费的结余部分转作成教部业务管理费。

3.国家开放大学西藏学院林芝学习中心收入:根据《国家开放大学西藏学院林芝学习中心学费提成管理办法》,国家开放大学西藏学院林芝学习中心收缴的学生学费,上缴国家开放大学管理费后剩余经费(按100%计)的40%中,学习中心留用60%作为办学经费。

第四条 经费支出范围与标准

(一)招生、考试等考务费:用于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异地面授所产生的课酬,国家开放大学西藏学院林芝学习中心组织的各类考试所产生的相关招生宣传、考务费等支出。此项费用的支出参照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考试招生工作人员补助规定(暂行)的通知》(藏教财〔2014〕30号)执行。

(二)拓展业务:用于为扩大培训业务,联系各类培训班产生的差旅费、通讯费、业务洽谈费、接待费等支出。

(三)办公设备与耗材:用于成教部购买各类办公物品、器材和易耗品、设备易耗件所需经费以及办公设备维护费等支出。

(四)岗位津贴:用于发放成教部所有干部职工全年岗位津贴,按学院行政人员岗位津贴标准执行。

(五)人员培训:用于为提高成教部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思想素质而参加的各种业务培训、学术交流等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六)活动奖励及补助:用于成教部干部职工参加学院各种活动的奖励、短途交通费等支出。此项费用的支出严格执行国家《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不得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及各类津贴补贴。

(七)其他:用于必须支出的其他项目,如探望、走访生病、困难职工,资助困难学生,举办或参与集体性、公益性活动等。

第三章 经费管理

第五条 办学业务经费全部纳入学院财务统一核算,各项收入应及时上交院计划财务处。经费使用须符合学院财务制度,接受院计划财务处、纪委(监察室)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第六条 所有经费开支须经成教部主任、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账。成教部主任对所有经费开支要严格审批,保证各项经费在合理、合规的情况下有效使用。

第七条 所有收入及开支情况由专人负责收款、记账,建立专项账目。成教部应定期或不定期与院计划财务处对帐。

第八条 成教部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各项开支。当年支出各项费用后的结余经费划转至下一年继续使用。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成教部各项收入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