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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届中央企业面向西藏生源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活动各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21    点击:
各二级学院、教务处: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央企业面向西藏生源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活动的通知》(藏人社厅发〔2012〕14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第二届中央企业面向西藏专场招聘会工作,积极促进我院西藏籍毕业生到央企就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2年12月16日至2013年3月31日
    二、对象范围
    1、我院2013届西藏籍自主择业毕业生;
    2、我院往届西藏籍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注:西藏籍毕业生定义为入学前户籍为西藏的高校毕业生。)
    三、相关要求
    (一)进行网站链接。各二级学院要将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xz.hrss.gov.cn)在本单位首页位置做好网站链接。
    (二)加强组织领导。就业工作事关稳定发展,各二级学院和教务处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具体到人。各单位需于2012年12月21日下午17:00前将本单位“第二届中央企业面向西藏生源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招生就业处。
    (三)充分动员宣传。各单位要对此次中央企业面向西藏籍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活动进行专门宣传,让我院西藏籍毕业生充分知晓活动主要内容。同时通过各种有效渠道发布信息,让西藏籍毕业生及时了解此次中央企业专场招聘会岗位信息情况。认真组织我院西藏籍毕业生于2012年12月16日至2013年3月31日期间,登录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xz.hrss.gov.cn),了解第二届中央企业此次招聘活动岗位信息,及时投递简历,进行网上求职,参加网上招聘。
    (四)做好跟踪服务。各二级学院和教务处要认真做好此次中央企业招聘活动跟踪服务工作,及时了解我院西藏籍高校毕业生达成就业意向情况,认真做好此次招聘活动工作总结,并于2013年3月22日前将活动工作总结上报至院招生就业处。
特此通知 招生就业处 201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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