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收回2016年度结题的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

日期:2019-11-19浏览量:

各单位相关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64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于2020年开展对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收回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收回范围
  1.2016年度结题项目是指资助期限届满日为201611日至1231日,且在2017年度办理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2.结余资金是指截至20191231日仍未使用的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
  3.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和2014年及以前年度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在此次收回范围。
二、工作要求
  1.请相关负责人高度重视,及时清理账目,确认项目账目实际情况,厘清结余资金情况加快合理的使用结余经费,提高结余资金的使用效益
  2.请相关负责人务必在20203月底完成相关财务报销手续(各类暂付款、预借款不为实际支出,需全额退回)
  3.202041,如仍有结余的将全额退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