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岗位职责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岗位职责

综合科

负责处内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做好同校内各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负责科研处章、科技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和使用;

2.负责文件、报刊、信件等的收发、传阅、整理与保管工作;

3.负责校内外各部门下发通知的上传下达工作;

4.协助做好本处网页的建设与维护工作;

5.在有关科室的参与和配合下,做好本处工作计划、总结及规章制度等材料的起草与修订完善工作;

6.负责处内各种会议、重要活动的安排组织与服务工作;

7.负责《科研处工作简报》的编辑、修改、发布、上报工作;

8.负责本处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与维护工作;

9.围绕本处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搜集相关信息,为处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或建议;

1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研科

负责各类项目的申报与管理,项目经费的统计、划拨,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的制定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负责各类项目的管理:负责各类项目的组织申报、实施过程的管理指导与服务和结题验收工作,并组织好项目的定期检查;

2.负责科技经费的管理:落实各项科技经费计划与分配,并负责办理到位;对进入学院的科研经费进行分类、建帐;协助财务部门进行经费指标控制、账目管理等;

3.完成其它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处领导建立健全科技管理规章制度,完善、调整和配套适应改革形势的科技政策;完成各主管部门及学院其他部门要求的各类数据、报表;协助主管领导安排和组织各类科技工作会议,落实会议所需的各类交流和汇报材料。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果推广科

负责重点实验室、科研平台等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科技成果、专利、著作权的组织与管理;知识产权的保护;科技统计;西藏农牧学院科协工作;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成果转化;对外合作交流;科技奖励;科研团队;乡村振兴研究院等。具体内容如下:

1.负责乡村振兴研究院的日常运行管理;

2.负责各类重点实验室、科研平台等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管理制度的制定等工作;

3.负责科技成果、专利、著作权的组织与管理及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4.负责与地方、企业科技合作与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的有关事宜;

5.负责管理学校对外开展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工作;

6.组织“三区人才”与“技术包保”等方面的工作;

7.组织全校性的学术交流、学术讲座以及科技管理工作经验交流;

8.负责科技奖励的申报与实施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编辑部

1.执行编委会的各项决定,制定编辑部全年工作计划,定期向编委会汇报工作;

2.负责《高原农业》的组稿、编辑、排版、校对、出版、发行与交流工作;

3.负责管理编辑部文件、资料、档案,做好保密工作;

4.完成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