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层次人才招聘及录用工作流程 1、邮寄招聘人员简历。 2、向用人单位、教学、科研部门征求意见。 3、汇总核对确认初选符合条件人员信息。 4、会商初选合格人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5、面试。 6、确定终选人员并上报学院研究通过。 7、通知终选人员邮寄协议书。 8、接收终选人员协议书,并签署协议书。 9、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 10、给终选人员邮寄协议书。 11、通知终选人员进藏时间及注意事项,并要求档案在三个月内转到我院。 (二)人员调入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 2、报人事处审核。 3、报学院通过。 4、填写工作调动表。 5、向自治区编制办综合处上报编制使用文件。 6、向教育厅/人社厅上报同意调入文件。 7、定期联系请调人员。 (三)新入职人员手续办理流程 1、新进人员出示调入证明(教育厅/人社厅介绍信、其他持高校毕业生报到证)。 2、收集新进人员调入证明、工资关系、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明、照片。 3、录入新进人员基本信息。 4、签订工作协议。 5、通知后勤处安排周转住房。 6、处研究工作分配方案。 7、上报学院研究批准工作分配方案,并发拟工作单位主管领导签字。 8、通知新进人员到相关单位上班,发放工作证。 9、通知其他科室办理相关事宜。 (四)新进人员转正工作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 2、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见习期进行考察并出具意见。 3、人事处汇总研究。 4、报学校研究通过。 (五)工作人员院内流动工作流程 1、向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出具调回人事处的通知。 2、调动的工作人员持所在单位的工作鉴定到人事处报到。 3、向工作人员新工作单位出具报到通知。 4、调动的工作人员持人事处的报到通知到新单位报到。 5、是党员的按组织程序转接党组织关系。 (六)人员调出工作流程 1、请调人个人申请。 2、所在单位出具意见。 3、报人事处审查研究。 4、人事处上报学院会议研究同意。 5、填写调动人员申请表并盖章。 6、对调出人员根据学院有关文件进行过程管理。 7、人员同意调出后手续按如下程序办理: ①请调人上交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关系调动介绍信。 ②处领导批示。 ③出具学院调出关系介绍信,并通知给相关科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