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扩大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办学规模,提升办学效益,从2015年开始,我院采取“走出去”的办学形式,对录取的成人高等教育部分专业学生实行异地面授。为做好异地面授各项工作,促进成人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西藏大学农牧学院成人高等教育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异地面授专业由成人教育部根据当年招生录取的具体情况确定,其招生人数(以地市为单位)应达到一定的规模。
第二条 异地面授专业的具体组织由成人教育部统一安排,各相关二级学院配合。面授时间、教师由成人教育部与各相关二级学院协商后确定。
第三条 异地面授专业学生的管理仍按照《西藏大学农牧学院成人高等教育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 异地面授专业学费收入分配
1.异地面授专业学费收入的40%上缴学院。
2.异地面授专业学费收入的50%划拨成人教育部,主要用于授课教师课时费、实验实习费、班主任津贴、试卷印制费、招生宣传费、异地面授点场租费及授课教师、工作人员异地面授期间的差旅费等支出。
3.异地面授专业学费收入的10%划拨相关二级学院,主要用于异地面授专业学生学籍与成绩管理耗材费、协调费等支出。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各相关成人高等教育异地面授专业。
第六条 本办法由成人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