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招募选拔工作,进一步规范招募选拔流程,确保招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募选拔原则
自愿、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二、招募选拔标准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当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
(三)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在本学院(部、研究生)同年级同层次学生总数中排名前70%;
(四)具有志愿服务精神;
(五)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六)通过西部计划体检;
(七)选拔本科生志愿者的比例不低于80%;
(八)有志愿服务经历、西部地区生源、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者优先。
三、招募选拔程序
(一)报名。拟报名学生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查看有关情况,在线填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下载打印并在“本人承诺”一栏签字后交所在单位团总支(研究生交教务处研究生科)。
(二)初审。各二级学院(部)团总支(研究生科)对《报名表》中的姓名、性别、政治面貌、院系、专业、学号等相关信息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由各二级学院(部、教务处)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后报校团委。
(三)复审。校团委根据招募选拔标准,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复审。
(四)笔试、面试。
1、校团委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学生进行笔试和面试,得出学生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
2、笔试命题及阅卷。
命题:由监察室1名同志、校团委2名同志组成试卷命题小组。试卷内容应包括国家、自治区关于“西部计划”的相关政策等内容。命题小组应制定客观题标准答案,主观题或论述题应有答题的关键点或关键内容。命题结束后,及时将试卷密封、加盖封章并存放于学校试题专用保险柜中。笔试开始前15分钟,由监考人员(由监察室1名同志、校团委2名同志组成)取出试卷。
阅卷:由监察室1名同志、校团委2名同志组成阅卷小组。阅卷须坚持“严格、公正、准确”的原则,实行封闭管理、集中流水阅卷,切实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始终如一。
命题人和阅卷人不能重复。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国家、自治区及学校出台的关于国家级考试的相关规定及政策执行。
3、面试。由监察室1名同志、校团委2名同志组成面试小组。面试成绩=面试小组成员打分总和÷面试小组成员人数。面试内容包括基本素质测验、逻辑与语言能力测验、志愿精神考察等。
从命题、试卷移交、考试、阅卷到面试各个环节,监察室须全程监督。
(五)体检。校团委根据自治区“西部计划”项目办分配给我校的名额,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组织学生进行体检。若有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复审合格但未入选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再次组织相应名额学生进行体检。
(六)岗位分配。校团委根据自治区“西部计划”项目办分配的名额、岗位要求,结合学生服务志向等,进行岗位分配。
(七)校党委审批。校团委将招募选拔情况及岗位分配情况报学校党委召开会议研究。
(八)公示。经校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后,将招募选拔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
(九)岗位对接、签订服务协议书及发放确认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自治区“西部计划”项目办的安排部署,进行岗位对接、签订服务协议书,并发放确认通知书。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监察室负责同志、校团委负责同志担任,成员有各二级学院(部)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和教务处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由校团委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有校团委相关工作人员、监察室工作人员1名、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及研究生科负责人。
五、本办法解释权在校团委。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