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身心健康,掌握水利水电工程科学基本理论和技术,能够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规划、设计、施工、科研和管理的工程师,以及从事水行政管理的干部和国家公务员,能够在土木、交通、建筑、经济等领域从事相关工作、基础理论知识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水利、水电工程领域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人才培养规格
(一)毕业生应具备的知识结构
1、公共基础知识: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一定的体育、美育、军事和国防的基本知识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2、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数学、力学、计算机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
3、专业核心知识:掌握水利水电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相关知识,接受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和试验研究的基本技能等方面的基本训练,获得从事水利水电建设工作的基本能力。
4、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工程经济、水文及水资源、生态保护、工程管理等基本理论知识,掌握西藏水利水电发展概况。
5、科学研究方法:掌握文献检索,工程勘测、规划、设计、质量检测、管理基本理论和方法,以及数据对比分析、计量分析的基本方法。
6、政策理论:熟悉国家相关涉水专业的经济政策和法规。
7、学术前沿:关注水利水电学科的前沿和发展动态。
(二)毕业生应具备的能力结构
1、一般能力
(1)学习能力:具有较强的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
(2)计算机应用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并具有比较熟练的运用计算机进行常规工程计算和图表处理的能力。
(3)交流表达能力:具备基本的普通话、藏语言的沟通和交流能力。
(4)外语能力:能够运用相关工具进行英语阅读。
(5)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基本的管理沟通、良好的团队协作、团队管理能力。
2、专业能力
(1)科学研究:具备参与、协作完成本专业课题研究、勘测调研等能力。
(2)应用知识的能力:具有水利水电枢纽勘测、设计能力;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设计和实施的能力;具有防洪工程勘测、设计、施工能力;具有分析并解决水利水电工程、水资源开发利用等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处理土木工程建设中涉水问题的能力。
(3)水利工程管理能力: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具有实时掌握国家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能力;具有从事涉水工程的规划、建设和行政管理的能力。
(三)毕业生应具备的素质结构
1、思想道德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初步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具有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和正确的人生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及联系群众、严谨务实的作风;具有为人民服务的高度责任感和为西藏水利水电事业发展而献身的精神。
2、文化素质:掌握一定的人文社科和自然科学基础知识,有良好的文化素养和健康的人际交往意识。
3、业务素质:有求实创新的意识和精神;有较强的经济意识、环境意识和统筹全局的意识,有较好的综合分析问题的素养,具有较强的社会素质和工程职业道德。
4、身心素质:具有一定的体育卫生知识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体育锻炼习惯和生活卫生习惯,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能够履行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5、工程师素质
具有认真、严谨、耐心、细致、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自信热忱,敢于担当、勇于面对困难的品质;不断学习、追求真理、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能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精神。
三、从业范围
毕业生能够从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施工、科研和管理工作;能在流域机构、省、地、市、县级的水行政部门和国家机关公务员系统担任涉水专业的管理工作;在土木、交通、建筑、等相关行业从事勘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工作;在经济领域从事造价、招投标、投资咨询等经济管理工作;由于涉及学科范围广泛,可以在水文与水资源、土木、交通、建筑、工程经济管理等领域继续深造,报考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四、主干学科和相近专业
主干学科:水利水电工程;
相近专业:农业水利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热能动力工程(水动方向)、给水排水工程、土木工程。
五、主干课程
学科基础课程: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工程数学、画法几何及工程制图、工程测量、理论力学、土力学、水力学、材料力学、工程水文、工程地质;
专业主干课程:结构力学、建筑材料、钢筋混凝土结构、水利水能规划、水工建筑物、水电站、水利工程施工等。
六、学制与学位
学制:四年
学位:毕业后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七、专业教学计划
见水利水电工程(本科)课程设置一览表。
八、集中实践环节
见水利水电工程(本科)主要实践教学环节设置一览表。
九、学时分配与毕业学分要求
本专业教学计划课内总学时为2608,其中:第一模块课程学时占总学时46%,第二模块课程学时占总学时29%,第三模块课程学时占总学时12%,第四模块课程学时占总学时6%,第五模块课程学时占总学时7%;在必修学时中,理论学时数占92%,实验学时数占8%,实践教学35.5周。本专业学生毕业应取得的最低学分数为163,其中必修145.5学分,最低选修学分数为17.5,在选修学分中,人文社科类课程学分不低于8.5学分,自然科学(经济管理)类课程学分不低于9学分;实践环节为35.5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