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院毕业生能充分就业,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根据西藏自治区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要求,我院于2016年5月21日、22日举行了2016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周宏力,院招生就业处处长苗彦军,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指导中心次旺扎西、洛桑堪旦,林芝市劳动就业局许丽娟、郭亚军、曾维成共同组成巡考组于考试当日对鉴定考试工作进行督导监察工作。
我院此次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有秘书(四级、五级)、企业培训师(三级)、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指导师(四级)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四级)五个类别考试。报名参加并审核通过考生共计765人(其中秘书四级36人、秘书五级380人、企业培训师三级17人、心理咨询师三级1人、职业指导师四级50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9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272人),考试地点设在我院第四教学楼。
为全面落实好此次鉴定考试的各项工作,各二级学院、公教部分别组织开展考前宣传动员大会,对学生讲解详细鉴定要求。与此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提高此次鉴定考试考务工作质量,院招生就业处组织各二级学院(部)、纪委检查室、安全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召开考务培训会议,就做好鉴定考场布置、考试组织、考场纪律等工作做出详细周密的安排部署。
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林芝市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及学院各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我院2016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圆满完成。
(新闻来源/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