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其他相关单位:
经自治区科技厅同意,根据《关于发布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农牧学院厅校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藏科发[2016]8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领域
《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农牧学院厅校联合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厅校联合基金)主要支持我区特色优势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层和科研一线、支持有一定科研经验与能力、发展潜力好的科技人员,瞄准我区特色学科发展前沿自主选题,有针对性的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基础和应用研究(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项目类型
厅校联合基金项目分别设置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资助强度为3-5万元/项,执行期一般为1年;一般项目,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执行期一般为2年;重点项目,资助强度为30-50万元/项,执行期一般为2年。
三、注意事项
1.爱岗敬业,热衷科学探索,求真务实。
2.申请人须为农牧学院正式在编人员。
3.申请人须按照西藏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撰写与排版要求(附件5),认真撰写申报书。
4.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青年项目原则上每个申请人只能获资助1次,特殊情况须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申请。
5.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中青年教师,主持并完成青年项目(或同等科研项目)。
6.重点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具有承担国家级或自治区级科研项目经历,其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研究基础,并有相对固定的团队,重点项目申请人要根据项目指南范围进行申报,不属于指南范围的我处不予受理,指南见附件2。(根据2019年主题教育征集意见,现重点项目优先向副高级申请人倾斜。)
7.已获资助的联合基金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题验收前原则上不可再作为申请人申请联合基金项目。
8.项目申请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自治区自然基金项目,申报和参与自治区自然基金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
9.每个申请项目的研究骨干人员组成不超过4人,申请人应当将申请书相关内容告知主要参与者,确保主要参与者全面了解申请书相关内容。
10.在研自治区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请,当年应结题的除外。确需申请者,须做出如下说明与承诺:
(1)申请本项目的充分理由(非立项依据),并由依托单位进行审批,并报基金办备案;
(2)在任务书签订时限内保证按要求完成研究工作,且以“自然基金”研究内容为主开展研究所取得的成果须以“自然基金”为第一资助予以标注。
四、报送要求
1.按照“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的原则,申请材料提交阶段实行无纸化,申报人只需将申报书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审核并汇总分类后于2020年4月30日以前,统一将申报书电子版和厅校联合基金项目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科研处科研科邮箱(1595260461@qq.com),申请单位和申请人要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评审后的项目负责人需按科技厅相关要求在网上完成申报工作(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表格等见本通知附件)。
联系人:洛桑曲扎 联系电话:0894-5824445
附件1:
附件1:2020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
附件2:2020年度厅校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3:
附件3:2020年度申报厅校联合基金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4:
附件4:2019西藏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5:
附件5:西藏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撰写与排版要求.doc
西藏农牧学院科研处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