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科教兴藏和人才强区战略,提升我校科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加快建立产学研结合长效机制,根据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人事厅、教育厅、国资委、科协、农科院《关于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意见(试行)(藏科发[2009]177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围绕建设创新型西藏,发挥我校在科技、人才、信息、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探索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为依托的产学研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推动我校科技人员深入企业提供智力服务,不断提升所服务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为促进我区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作贡献。
二、总体目标
(一)选派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开展校企联合科技攻关,促进学校与企业密切合作,不断提升企业的研发能力和竞争力。
(二)鼓励学校科技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技术服务,为企业培养一批高层次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提高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培养一批有实践经验的教学和科研人员,进一步提高我校办学水平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
(四)实现学校与企业的技术和人才对接,建立我校产学研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三、基本原则
(一)立足需求,双方自愿。针对企业发展的技术需求,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组织推动下,坚持学校与企业以自愿为原则,自由协商,双向选择。
(二)项目带动,典型引路。围绕产业发展,实施科技项目,建立示范基地,培育致富典型,树立示范样板,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和实用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
(三)形式多样,讲求实效。根据实际情况,探索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技术承包、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的工作方式,形成工作方式的多样化,保障人员科技创新的活力和工作的有效性。
(四)双向互动,合作共赢。以此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校地(企)合作,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企业技术水平,提升我校教学科研团队的整体水平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四、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主要任务
(一)帮助制定技术发展战略。服务企业的科技人员要在充分摸清企业技术需求基础上,根据行业和技术发展的现状和趋势,研究和分析需要攻克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问题,协助企业制定技术发展战略。
(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企业的科技人员要带技术和成果到企业去,加快我校现有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在企业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步伐。
(三)参与企业技术研发。充分利用学校的科研、教育、人才等优势条件,积极参与企业关键技术攻关,提供产品研发咨询服务,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
(四)为企业培养技术和管理人才。通过技术培训、技术引进、技术推广,为企业培养和引进高层次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优化研发团队。
(五)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基地。依托我校的学科优势、各类科研平台在企业建立“研究中心(所、室)”或“试验站”,为我校科技创新和学生实习、就业提供平台。
(六)探索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发挥科技人员所驻企业的典型示范效应,加快提升我校产学研结合的层次和水平,示范和带动一大批中小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力,促进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五、科技人员的选派条件、办法和相关待遇
(一)选派条件
选派的科技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奉献精神,能够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藏”战略。
2、身体健康,作风踏实,拥有较强的专业特长,热心企业工作,有一定的科技服务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自愿到生产第一线从事科技服务事业。
3、选派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技术专长。有科技成果转化需求的专家可优先选派。
(二)选派办法
1、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工作期限暂定为3年,原则上时间服从任务,根据需要可以延长;一般每3年集中选派一批,确因工作需要可增补选派。
2、服务企业科技人员的选派以科技人员个体为主,也可以选派科技团队,科技团队原则上由5人以上科技人员组成。
3、服务企业科技人员在全校范围内选聘,本人申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向学校推荐,学校根据地方需求,按照“坚持专业与实际需要相一致”和“双向选择与双方自愿相结合”的原则进行选聘。
(三)相关待遇
科技人员在服务企业期间,保留原职级,保留原工资福利,保留原政治待遇,保留原编制,同等享受医疗保险、职级和工资调整等待遇。对取得突出成绩的科技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干部任用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用。
六、科技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一)认真落实自治区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
(二)科技人员在企业服务期间,个人工作量计算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各学院和有关部门要为科技人员的工作提供便利,大力支持。
(三)配合自治区动员科技人员服务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对我校科技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的全面考核,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并在干部选拔、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四)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科技人员在服务地自主创业提供条件和支持,营造有利于科技人员自主创业的良好氛围。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科技人员服务企业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副校长桑珠为组长,郑维列、赵垦田为副组长,成员有方江平、达娃次仁(人事处)、李冬云、徐阿生、周进、强巴央宗、张涪平、田位平。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研处,由方江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承担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