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2年度中央财政支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工
项目、质量工程项目材料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及有关县处级单位:
根据《关于在寒假期间做好2012年度中央财政支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工项目、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准备的通知》(教务处2012年1月6日),请各单位报送2012年度中央财政支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工程项目、质量工程项目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领域
依据学校“十二五”规划,突出学校人才培养的重点领域(突出建设特色优势学科、特色优势专业、社会急需专业、重点实验室、实习基地、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教改项目),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围绕学生实践教学环节,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培养大学生“会思考、能实战”的项目。
二、各项目应将建设内容、建设要求研究透彻,必须制订有详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精细的经费预算。
三、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审核,形成单位推荐报告,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将推荐报告、汇总表、推荐项目材料一起于3月14日上午报送教务处教学科。所有材料均为打印件一份,电子版一份。
教 务 处
201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