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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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18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部及有关县处级单位:

  为进一步充分调动我校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充分展示我校教学成果和人才培养水平,同时为推荐自治区教学成果奖奠定坚实基础,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西藏农牧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我校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按照《西藏农牧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藏农院字〔2003〕86号)组织实施。

  二、本次评审奖励工作重点奖励:贯彻培养大学生立场稳、素质高、会思考、能实战的指导思想,提出并实施有效办法解决教育教学及人才培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充分体现体制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质量测控与评估、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等方面的改革成效,具有创新性和良好推广价值(或推广效果)的教学成果。

  三、申报条件:

  1、研究成果应在我校有创新性、新颖性和实用性,有启发、示范和推广作用,经实践检验,效果良好。

  2、有反映成果内容、实践效果、推广价值的较高水平的论文或科学总结。

  3、在同等条件下,我校已验收合格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学生工作研究基金项目等成果可优先申报。

  4、已经获得学校及其以上级别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5、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均取消评审奖励资格,并按照《西藏农牧学院教学事故处罚办法》(藏农院字〔2010〕81号)、《西藏农牧学院学术道德行为规范》(藏农院字〔2012〕13号)等文件精神进行处理。

  四、申报及评审工作安排

  1、申报者于7月30日前将《2012年西藏农牧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1)报送到所在县处级单位。

  2、各县处级单位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审核、筛选,并推荐不超过5个项目,并于8月13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2)、项目材料(推荐书打印件一式五份,电子版一式一份;支撑材料打印、复印件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3、8月13日至24日,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附件3评审并公示。

  五、附件

  1、2012年西藏农牧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2012年西藏农牧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3、2012届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名单

  (以上附件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教  务  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