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211部际协办下发的《关于做好“211 工程”三期国家验收工作的通知》(211部协办〔2012〕4 号)要求,国家已于今年6月起开展“211工程”三期国家整体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
我校“211工程”建设项目国家整体验收形式为网络验收和第三方验收。
二、验收范围
我校生态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重点学学科建设项目、创新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项目。
三、验收评价内容
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建设成效、项目管理情况、取得的基本成绩、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继续实施“211工程”建设的设想等。
为切实做好此次验收工作,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各项目负责人在今年年初校内验收基础上再次对本项目的所有总结报告及支撑材料进一步补充和修改完善,并做好PPT。
请于6月29前将有关总结报告及支撑材料纸介版和电子版报送“211工程”办公室。
“211工程”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