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关证明出具流程 1、个人申请。 2、报请人事处领导同意。 3、人事处办事人员草拟。 4、人事处领导签字批准。 5、人事处盖章。 6、登记。 7、复印留底。 (二)各类请假登记及处理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 2、所在单位领导审签。 3、教务处(科研处、学工处)领导审签。 4、人事处领导审签。 5、学院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签(县处级干部)。 6、报人事处人事科备案。 7、请假时间结束申请人回单位报到。 8、申请人本人到人事处人事科销假。 9、事、病、产假扣款结算。 (网上请、销假运行后的流程一致,请在协同办公系统关注流程跟踪。) (三)办理工作证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 2、报请处领导同意。 3、人事处工作人员办理证件并盖章。 (四)户口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 2、单位审核签字。 3、人事处出具证明。 4、到林芝市办证大厅户籍窗口办理。 (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 1、人事处根据自治区文件下发通知。 2、申请人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3、申请人自行登录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4、申请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报相关材料到所在单位。 5、各教学单位对申请人员进行思想鉴定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6、所在单位统一报相关材料到人事处。 7、人事处后台登陆进行申报人员资格审核。 8、等待上级部门审核。 9、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要求上报相关材料-领取教师资格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