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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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工作职责

时间:2016年10月08日 16:28点击数:

(一)人事日常工作

1、负责有关证明、手续办理工作。

2、负责日常文件材料的收发、报送及登记归档工作。

3、负责部门考评、考勤与工作环境管理。

4、负责各类请假登记及处理工作。

5、负责办理工作证、身份卡办理。

6、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使用管理。

7、负责全院计划生育有关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劳资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自治区关于人事劳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落实有关劳资政策的宣传及执行工作。

2、负责学院劳动工资管理工作。完成教职工工资的正常晋升、调标和因职务、职称变动晋升(或降低)工资的实施、审批和兑现,以及增加人员(新参加工作人员、复转军人、调入人员、援藏干部)的工资起薪和减少人员(调出人员、退休安置人员)工资关系的转移、临时工工资标准的宏观管理等工作。

3、负责教职工工资的正常晋升、调标、年终一次性奖金等增资的上报工作。

4、负责教职工住房公积金、各节假日福利和其他津贴、补贴的测算、制表工作。

5、负责教职工工资变动表的填表工作。

6、负责教职工病、事假工资的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统计工作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规和各项统计报表制度, 做好统计工作,收集和整理学院管理所需的统计资料,反映学院在发展过程中的基本情况。

2、贯彻执行上级统计部门的各项统计制度,建立健全学院统计工作制度,制定学院统计工作计划,并抓好制度的实施和工作的落实。

3、做好各项基本数据的积累和建档工作,负责向上级机关报送学院相关综合报表,审核学院对外发布的有关统计数据。

4、及时、准确上报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和本院的季度报表。组织协调学院的统计工作,完成国家、部门、地方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统一统计口径。

5、负责学院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及学院综合统计数据库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完成全院性的综合统计工作。

6、核实各职能部门上报的各类报表,负责各类统计资料、统计报表的归档。

7、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保障工作

1、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制定学院教职工(含退休职工)参加有关保险的具体办法。

3、制定学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4、负责教职工(含退休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经费的预算工作。

5、负责教职工(含退休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统筹与个人帐户基金的征缴工作。

6、承办居住林芝以外退休人员住院费特殊门诊的报销工作。

7、负责学院职工死亡丧葬费、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计算工作。

8、负责教职工伤、病、残鉴定的受理工作。

9、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