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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公开招聘87名社会工作者!

发布日期:2025-03-14点击:发布人:招生就业处

乃东区2025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报名时间:3月10日至3月19日(9:30—13:00  15:30—18:30)

招聘人数: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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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和治理需要,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藏组发〔2023〕307号)以及《关于印发<山南市选(聘)用城市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的通知》(山党组〔2024〕5号)文件精神,结合乃东区实际,现组织实施乃东区2025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就近就便、职住兼顾的原则,在推行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13个城市社区共公开招聘70名城市社区工作者。 

二、招聘条件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两种方式。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乃东籍,遵守党纪国法,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优先从应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或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人员中招聘。现有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面向乃东区现有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五类专干公开招聘:

遵守党纪国法,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人员均可报名。

注:1.“五类专干”指:乡村振兴专干、科技专干、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医务人员、乡村幼教人员;2.总成绩按照满分100分计算,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招聘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遵守党纪国法,品行端正。

2.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勤政廉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近3年内受过党纪处分的,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0日至3月19日9:30—13:00  15:30—18: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

乃东区委社会工作部521办公室(乃东区人民政府五楼)。

(四)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人员,证明材料需在报名期间一次性交齐,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表(附件1);

2.政审表(附件2);

3.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第一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6.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7.一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

8.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有村(社区)工作经历的,需提供乡镇(街道)、区级主管部门年度考核合格或称职及以上证明;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需提供相关证书;个人获得奖励的需提供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

(五)资格初审

考生报名和资格初审同步进行。由乃东区委社会工作部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六)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3月20日至3月21日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乃东区委社会工作部五楼522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和面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 15:30—17:30

2.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城市社区工作相关业务知识为主。

3.笔试考点:考试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4.成绩公示: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网信乃东”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二)面试

1.确定人员:按照拟招聘名额总数的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比例要求,乃东区委社会工作部可视情况缩减招录名额。

2.递补原则:面试前因考生自动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五、加分政策

1.持有国家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的初级加1分、中级加1.5分、高级加2分,持有省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的初级加0.5分、中级加1分、高级加1.5分,不累计加分。

2.个人在基层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领域获得市级奖励的加1分、省部级加1.5分、国家级加2分,按最高级奖励计算,不累计加分。

符合以上条件的,笔试成绩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六、公示总成绩与拟聘用人员公示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定岗招聘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面向乃东区现有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五类专干公开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乡镇(街道)打分×10%+党员群众民主测评分数×10%。

乃东区委社会工作部根据各类人员招聘名额以及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招聘人员后在“网信乃东”进行公示。

七、政审与体检

(一)政审。考生在报考前,须填写《乃东区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政审表》(附件2),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考生进行考察政审。重点考查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体检。体检由乃东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拟聘用人员体检工作。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健康委《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信乃东”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结果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根据《山南市选(聘)用城市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5年(含试用期3个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岗位待遇及晋升退出机制

(一)薪资福利。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考核奖励构成,基本工资占70%,绩效考核奖励占30%。基本工资按二类区四级一档执行,为32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每个等级根据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专业水平等因素设立若干档次,城市社区工作者在年限增加、岗位提升、文化水平和专业能力提高后,相应提高岗位档次,逐步增加等级工资。被评为三星、四星、五星级社区的,可为该社区年度考核合格的全体城市社区工作者增加相应绩效考核奖励。现有专职网格员、社会工作者、五类专干等在职人员聘为城市社区工作者后,不再享受原岗位待遇。

(二)社会保障。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参照乡村振兴专干享受休假、安家补助等福利待遇。

(三)晋升机制。在社区工作满1年后,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选举程序进入社区“两委”班子,并相应调整薪酬待遇。

(四)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退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

1.符合自治区确定的退休年龄条件的;

2.社区工作者单方面辞职的;

3.不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胜任的;

4.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或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

5.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经教育仍不改进的;

6.工作严重失职、徇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7.有违纪违法行为或严重违反社区管理规章制度的;

8.选任的社区工作者换届时未继续当选且无合适岗位安排的;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退出的。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过程邀请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人社局全程参与监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和聘用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报名信息和审核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二)岗位空缺时,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联系递补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在接到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答复工作人员是否递补,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且不可更改;对2次电话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环节中发现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诚信报考、不服从组织派遣以及在网上造谣传谣,恶意传播不良或不实言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造成一定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公告由乃东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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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东区2025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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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乃东区2025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政审表


中共山南市乃东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2025年3月10日



丁青县2025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报名时间:3月10日至3月14日(9:30—13:00,15:30—18:00)

招聘人数: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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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藏自治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藏社发〔2024〕37号)以及《昌都市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昌党社发〔2024〕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昌党社发〔2025〕2号)文件精神,结合丁青县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5年丁青县计划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7名。

二、招聘要求

(一)招聘对象

丁青县籍未就业大学生、丁青县籍未就业退役军人。有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社会福利、社会行政等相关专业人员优先考虑,取得社区工作者职业证书的人员优先录取。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毕业证书。

5.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3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年龄最大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2月3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社区工作。

6.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基本办公操作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热爱社区工作。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内容

开展党建和群团工作、掌握和反映社情民意、社区日常治理和服务、协助办理政务等工作。

四、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丁青县委社会工作部(县政府门口信访接待大厅)

3.报名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4日(9:30—13:00;15:30—18:00),逾期不予受理。

4.报名材料:填写《丁青县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表》(附件1),《丁青县社区工作者招聘政审表》(附件2),需由考生自行前往负责政审的单位(部门);报考人员还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户主业、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如取得学位的需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在学信网自行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登记表),退役军人还需提交退伍军人证。以上报名资料需在报名期间一次性交齐,逾期不予受理。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将在“琼鹏人社”公众号、政府门口公告栏公布。

(二)笔试阶段(占6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信息一致)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区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方面的知识,满分为100分。

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

成绩公布: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琼鹏人社”公众号、政府门口公告栏公布。

(三)面试阶段(占40%)

通过笔试的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信息一致)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如总成绩相同,则优先考虑有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社会福利、社会行政等相关专业人员和取得社区工作者职业证书的人员,如条件相同则增加一场笔试)。原则上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在“琼鹏人社”公众号、政府门口公告栏公布。

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要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

体检:招聘人员需到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公示:考察和体检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及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琼鹏人社”公众号、政府门口公告栏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薪酬待遇

1.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部分,享受“六险一金”,其他福利待遇以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为准。

2.为社区工作者提供系统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鼓励其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考试,提升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表现优秀的社区工作者有晋升为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的机会。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工作由丁青县委社会工作部、丁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在招聘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辅导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895-4592184

附件:1.丁青县2025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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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丁青县2025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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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青县委社会工作部

丁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6日


江达县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报名时间:3月10日至3月15日(9:30—13:00,15:30—18:00)

招聘人数: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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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工作,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作风过硬、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西藏自治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藏社发〔2024〕37号),《昌都市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昌党社发〔2024〕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通知》(昌党社发〔2025〕2号)文件要求,拟面向社会招聘10名社区工作者。现就公开招聘江达县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5年江达县计划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0名。

二、招聘要求
(一)招聘对象
江达籍未就业大学生、江达籍未就业退役军人。有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社会福利、社会行政等相关专业人员优先考虑,取得社区工作者职业证书的人员优先录取。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毕业证书。
5.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年龄最大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2月3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需取得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胜任社区工作强度。
6.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基本办公操作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热爱社区工作。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内容
负责新林社区、聚康社区党建和群团工作、掌握和反映民情民意、社区日常治理和服务、协助办理政务等工作。
四、招聘程序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竞争、择优,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江达县委社会工作部(江达县信访接待中心)(原江达县津江宾馆1楼,县政府大门口西侧10米处)。
3.报名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5日(9:30—13:00;15:30—18:00);逾期不再予以受理。
4.报名材料:报名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填写完成的报名表(附件1)。
②审核出具的政审表(附件2)。
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④户口簿(户口第一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
⑧本人一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电子照1张。
⑨具备中共党员身份、具有社会工作者专业背景、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⑩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伍军人证和中专或高中同等学历证书。
以上报名材料需在报名期间一次性交齐,逾期不再受理。
5.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和资格初审同步进行。由江达县委社会工作部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核,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适时在“康巴v江达”公众号予以公布。
6.准考证领取。按公示名单,本人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到江达县委社会工作部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阶段(占6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信息一致)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知识。
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成绩,视情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
成绩公布: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康巴v江达”公众号予以公布。
(三)面试阶段(占40%)
通过笔试的人员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信息一致)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如总成绩相同,则优先考虑有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社会福利、社会行政等相关专业人员和取得社区工作者职业证书的人员,如条件相同则增加一场笔试)。原则上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并在“康巴v江达”予以公示。
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要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
体检:招聘人员需到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公示:考察和体检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及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康巴v江达”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江达县委社会工作部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薪酬待遇
1.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部分,享受“六险一金”,其他福利待遇以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为准。
2.为社区工作者提供系统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鼓励其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考试,提升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表现优秀的社区工作者有晋升为社区支部书记、副书记、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的机会。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江达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在招聘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辅导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895-4517600、4517667(工作时间接听)。

附件:
1.《江达县2025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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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江达县2025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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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达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