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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推荐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

 
通知公告  加入时间:2016-9-6 18:57:27     点击:4669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及《西藏大学农牧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藏农院字[2014]1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做好推荐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纪委、教务处、研究生处、学工处及各二级教学单位负责人组成。教务处负责日常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教学工作领导、教育干事、学生专职辅导员及班主任组成的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生工作。
二、严格执行推免生计划
自2014年起,教育部下达推免名额时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我校今年共有30个推免计划名额(暂定),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结束,推荐阶段招生单位不得进行与考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等接收阶段工作。
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
三、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在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含专升本学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被免试推荐为硕士研究生:
1、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各学期品行评等均为优良。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风端正,学习主动性强,有较强的钻研精神,知识面较宽或在某一学科领域的学习上确有突出成绩,并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 
3、学习成绩优良,推免时无不及格课程(不包括选修课),前三年总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前5%,汉族学生与少数民族分别排名,原则上从高到低顺序推荐;
4、研究能力较强,思维敏捷,善于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
5、身体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体育成绩和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测验合格;心理素质健全,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调节能力;
(二)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各教学单位综合评估优先推荐:
1、在本科学习期间,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等奖者;
2、英语(CET)四级考试总分达425分以上;
3、在本科学习期间参加全国或全区性科技学术竞赛,个人项目获全国或全区二等奖及以上者;
4、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需有CN或ISSN刊号)上发表过与所读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篇幅和质量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第二作者。
四、推荐办法
(一)各二级学院对2017届毕业生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宣传、动员。
(二)各教学单位的推荐免试工作小组,对被选拔推荐的学生进行考察、测试和筛选(其过程需有文字记载)后,将筛选推荐结果按所分配名额1:2的比例向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并向教务处上报以下材料:
1、学生个人申请(申请中必须写明如被确定为推免生,将不再参加全国公务员考试、区内公务员考试或以其它任何理由放弃攻读硕士研究生,否则将不予受理,最后要留有联系电话和本人签字,必要时须有家长签字);
2、各二级学院推荐意见(附推荐名次排序表);
3、学生前三年本科课程成绩表(请各二级学院教学干事集中到教务科办理相关学生成绩表,经审核、签字、教务部门盖章,一式三份);
4、学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序表(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依照学工处综合测评办法,需各二级学院、学工处审核签字盖章,一式三份);
5、英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6、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录用通知书(一份);
7、大学期间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8、推免生信息情况汇总表(附件1: 由各教学单位推荐免试工作小组填写)。
(三)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最终确定名单,交由教务处在全院公示一周。公示期间若被举报,经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属实的,取消其推免资格,并将处理意见反馈到教学单位。
(四)获得二级学院推免资格的学生应主动积极联系接收学校。二级学院要主动协助推免生联系接收学校,鼓励少数民族学生向内地高校推荐,汉族学生向我院相关硕士点推荐。
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在9月12日前报送推荐材料。
2、因今年是教育部首次要求学生自行在网上报名,各二级学院需要统一组织学生于9月20日-9月28日登陆网上推免生申请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详细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规定材料,完成网上报名。
3、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推免生最后一学年的管理。对于已确定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学校在其入学前若发现其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可取消其入学资格。
4、各二级学院要加强领导,秉公办事,推免生工作小组应排除干扰,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5、在推免工作过程中,对违反规定或徇私舞弊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严肃查处。
6、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结束。
 
 
                               教  务  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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