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回到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补选自治区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通知

 
通知公告  加入时间:2016-9-6 18:53:18     点击:4656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补选自治区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通知”(藏人社办【2016335号),自治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增补工作现已开始。此次增补工作我院推荐人选名额为1名。为切实落实好此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拔条件
自治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必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分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创新能力,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进展和前沿动态,对学科、专业发展和学术研究有创新性突破并取得良好社会或经济效益;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及带领本学科人员在区内外保持先进学术技术水平的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同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近五年来主持或作为主要研究人员(排名前三位)参与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项目)两项以上,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2、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奖项任意一项;
3、 获得省部级专业奖项一、二等奖一项以上且排名前五位;
4、 以个人名义取得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以上或与他人共同取得国家发明专利两项以上;
5、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重要学术期刊或国外有影响的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论著两篇以上,或被SCISCIEEIISTP收录一篇以上;
6、 独立或以第一主编身份由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具有较大学术价值的专著一部(专著中的主要学术观点为本人的研究成果)。
二、 选拔程序
各单位推荐—院学术会审议—公示—上报。
三、 时间安排与具体要求
请各单位于913日下午下班之前将推荐结果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报成果科。因此次推荐工作竞争激烈,要求各单位在全院范围内推出真正具有竞争力的人选1名,已是自治区学术带头人的我院7名专家(强巴央宗、方江平、王建林、旺姆、刘翠花、索罗斯珠、魏学红)不再推荐。
联系人:李萍,电话:13889049976
                                                 
科研处   
                                        201696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7年高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7届本专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安排的通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2015-2016  西藏农牧学院 动物科学学院
网站制作和技术支持: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地址:西藏林芝市巴宜区育才西路100号  邮编:8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