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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专业(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  加入时间:2013-3-25 18:30:27     点击:4268
一、人才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身心健康,适应我区畜牧业经济发展需要,掌握畜禽饲养管理、疾病防治基本理论知识;具备动物养殖与繁育、饲料加工与检验,畜禽疫病预防与治疗基本技能;能满足畜禽养殖、饲料加工企业,基层兽医站、畜牧技术推广服务、动物检疫与食品卫生检验等部门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学生毕业后能适应所从事的畜牧兽医职业需要,具有可持续学习能力,能适应不断变化的畜牧兽医方面的职业需求。
二、人才培养规格
1、毕业生应具备的知识结构。
(1)公共基础知识
①掌握高等数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②掌握无机及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专业基础知识
①掌握动物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②掌握动物遗传育种学、家畜繁殖学、家畜饲养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③具备基础兽医学、预防兽医学和临床兽医学的基本理论。
(3)专业核心知识
①掌握牛、羊、猪、禽生产学、淡水养殖及特种经济动物养殖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②掌握兽医药理学、兽医病理学、兽医诊断学及兽医内科学、兽医外产科学、家畜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病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4)相关专业知识
①掌握草地学等草业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②掌握动物性食品加工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5)政策理论 :掌握畜牧、兽医、草原方面的法律法规。
2、毕业生应具备的能力结构。
(1)一般能力
①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并学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知识和进一步学习的能力;
②具备一定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应用文、科技论文写作、藏语口语表达能力(汉族学生)、藏汉语言之间的翻译能力;
③具有初级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④具有一定沟通、协调等人际交往能力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专业能力
(1)具备畜禽饲养繁育、饲料配方设计与加工、饲料质量分析检验、养殖场经营与管理的基本能力;
(2)掌握家畜传染病、兽医寄生虫病学、兽医普通病学的诊疗技术,具备一定的畜禽疫病防治能力;
(3)具有一定的人工草地建植、天然草地保护与利用、草地畜牧业经营与管理的能力;
(4)具备动物性食品的初级加工能力。
3、毕业生应具备的素质结构。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分裂,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为西藏经济建设发展而献身的精神。
(2)思想道德素质: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够履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有良好的社会公德、伦理道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3)具有较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生活卫生习惯,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具备健康的心理和强健的体魄。
(4)具有一定的科学素质:掌握畜牧兽医专业的科学技术知识,掌握基本的畜牧兽医专业的基本方法,树立求真务实的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并具有一定的应用畜牧兽医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
(5)具有一定的人文素质:具备一定的人文知识、人文思想和高尚的人文精神。
(6)职业素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农业、热爱农村、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及联系群众、严谨务实的作风。
三、从业岗位群
毕业生能够在畜禽养殖、饲料加工企业,基层兽医站、畜牧技术推广服务部门,动物检疫与食品卫生检验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动物生产、养殖场的饲养管理、动物疫病预防和治疗工作,以及中等农业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或自主创业等。
四、主干学科和相近专业
主干学科: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学学科、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学科;基础兽医学学科、预防兽医学学科、临床兽医学学科。
相近专业:畜牧专业、动物检疫专业、兽医专业
五、主干课程
家畜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家畜饲养学、家畜环境卫生学、动物遗传育种学、家畜繁殖学、动物生产学、兽医病理学、兽医药理学、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家畜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病学、家畜外产科学。
六、学制和职业资格证书
学制三年;通过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可获得畜牧、兽医或动物检疫职业资格证书。
七、专业教学计划
见附件1中2013级畜牧兽医高职高专专业教学计划一览表
八、集中实践环节
见附件1中2013级畜牧兽医高职高专集中实践环节设置一览表
九、学时分配与毕业学分要求
本专业教学计划课内总学时为1871,其中:第一模块课程学时占总学时38%,第二模块课程学时占总学时50%,第三模块课程学时占总学时9%,第四模块课程学时占总学时9%,第五模块课程学时占总学时 5%。全学程中,理论学时占73%,实验学时占27%,课内集中实践教学24周。本专业学生毕业应取得的最低学分数为117.5,其中必修103.5学分,最低选修学分数为9.5学分,课内集中实践环节为2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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