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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奖标准》(2019年11月修订版)的通知

 
通知公告  加入时间:2019-12-12 9:46:57     点击:4265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经过广泛调研和征求全院老师和研究生意见,学院对原研究生评优评奖标准进行修订完善,新标准已经过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现公布如下,请师生遵照执行:

   

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奖标准
201911月修订版)
    为发展我院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奖学金评选根据研究生学年表现,结合课程学习、科研成果综合、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等方面进行纪实评价。所有参评者必须符合学校规定的申请条件。
    一、评优评奖首要注重思想品德:各方面评奖条件相同时,优先考虑表现良好的党员支委、党员及班委。在研期间,如1.思想上有不端正现象;2. 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言行,对集体冷漠不关心,对公益工作不积极等行为;3.不积极配合硕士点的日常工作,情节影响恶劣者;4.以及导师、学院认定的不适合参评的情况。经研究可取消当年评优评奖资格及当年入党资格。
    二、在研期间科研情况:【省级期刊:2分;核心期刊:6分:一级学报:12分;单篇SCI论文,影响因子<2,计18分;2≤影响因子<5,影响因子*10计分;5≤影响因子,影响因子*12计分。非 SCI 收录英文文章:2分。】
    注:必须是第一作者且第一单位为西藏农牧学院才可加分。(若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可认定为第一作者)。期刊认定标准以西藏农牧学院认定标准为准,具体按照人事职称标准执行。文章为正式发表论文,以见刊在线为准,会议论文等不计入加分范围。共同第一作者的文章,仅限一人申报,如有异议,以导师签字授权确定或排序第一作者为准。同一成果仅使用一次。
    三、在研期间平时成绩的平均分:【平均分计算标准为=∑(学位课程成绩×课程学分)∕∑(学位课程学分);如有补考,按一门课扣2分;如有作弊,不参评】注:每一科成绩需大于等于75分才可参与评奖。
    四、在研期间获奖情况:【Ⅰ类奖(指国家级奖项):6分;Ⅱ类奖(指省级奖励):3分;Ⅲ类奖(指校级奖励):2分】注:奖项仅指政府部门及学校有关部门组织颁发的奖励,奖学金等奖励一律不纳入计分。若为集体参加的科技、文体奖励,参与人(排名第二及以后)分值为排名第一人分值一半。支部集体、班集体等奖项不计分。同一成果仅使用一次。
    五、在研期间参与相关项目、专利专著情况:【项目负责人:2分;发明专利专著负责人:5分,参与人:2分;实用新型专利负责人2分】注:专利以正式获批为准。同一成果仅使用一次
    六、通过英语四六级情况:【六级:2分;四级:1分】注:只加其中一项分,同一成果仅使用一次。
    七、获得各类资格证:【兽医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等各类国家政府部门相关资格证:2分;其中兽医资格证过国家线:3分,过自治区线:2】注:只加其中一项,同一成果仅使用一次。
    八、在评审学年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考核合格者:【班级:1分,院级:2分,校级:3分】注:只加其中一项的分,如中途被撤职,则不加分。注:班级干部指党支部、班委会等委员;院级、校级干部需担任部长及以上职务。同一成果仅使用一次。
    九、导师给评奖学生打分:【0-10分】。
    十、在研期间受学校、二级学院、党支部通报批评(包括宿舍安全):【每次扣3分】注:受通报批评超过3次者,取消评优评奖资格。
    十一、在研期间受纪律处分者:不参评。
    综合量化评优评奖成绩为:以上10项评分标准的综合得分(即1+2+3+4+5+6+7+8+9+10)。
    十二、奖学金评审材料以评奖当年为准,具体为上一个评审期通知发布截止日到当年通知发布日;所有材料,需交付复印件,查验原件。
    十三、新生奖学金主要依据学校文件精神以及免试推荐、第一志愿报考情况、入学考试分数、生源情况等进行考虑。
    十四、优秀毕业生评选可参照该文件精神执行,奖学金获奖情况,根据国家级、省级、校级等将国家奖学金(中华农科奖)、学业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纳入统计范围;优秀毕业生所统计指标范围为在校期间的全体成果。
    十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由动物科学学院所有。
 
 
 
 
动物科学学院
201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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