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暨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确保学位授予质量,毕业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论文预审、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学位论文盲审、学位论文答辩及毕业、学位申请相关材料提交等工作,各学院应按照规定时间节点统一上报毕业材料至研究生处,具体工作进程及时间节点见附件。
二、学位论文要求
1.学位论文排版格式严格按照《西藏农牧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排格式规范》执行。其中,文件命名中的‘_’连接线为半角下划线,专业名称应写全称。
2.学位论文在相似度检测和盲审期间,只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word版和PDF格式各1份,下同),且不得含有“独创声明、使用授权声明、在读期间科研成果、致谢”几部分内容。正式答辩前提交的学位论文命名格式为“学号_姓名_篇名_专业_导师姓名”。
3.正式答辩通过后,学位论文提交要求:
1)毕业生应提交最终定稿的纸质版学位论文3份(不包括各学院留存数),其中,纸质版学位论文中的“独创性声明、使用授权声明”两部分必须由毕业生和导师本人亲笔签名。
2)提交与纸质版完全对应的电子版学位论文2份,命名格式分别为“2526_54_10693_学号_LW”和“学号_姓名_篇名_专业_导师姓名”。电子版论文中的“独创性声明、使用授权声明”两部分的签名应与纸质版完全相同的影印件或扫描件。因找人代签等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3)还需单独提交文本文档格式(text格式)的摘要,摘要命名格式为“2526_54_10693_学号_ZY”。
4.学位论文预审、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需参加第2次相似度检测时填写)、学位论文盲审及学位论文答辩每一环节结束后,研究生均须根据反馈意见填写《论文修订说明》并由导师签名。《论文修订说明》作为毕业审核条件之一,并装入学生档案。
三、资格审查
2026年3月18日前,各学院对毕业生成绩、科研成果、学分、论文格式及字数等进行核查,汇总结果报研究生处,不合格者不得申请学位论文预审。
四、学位论文预审
3月26日前,各学院完成学位论文预审。预审采取评阅或答辩会形式组织,并做好预审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预审未通过者不得参加相似度检测。
五、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
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重复率要求为“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后,总重复率不高于20%(含)”。第1次相似度检测后,重复率高于20%的学位论文必须进行第2次相似度检测。每篇学位论文最多2次相似度检测机会。相似度检测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论文盲审环节。相似度检测合格的学位论文研究生不得再做修改,直接送外盲审。
第1次相似度检测时间:4月6日,各学院提交相似度检测学位论文及《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申请书》。检测不合格者可继续申请第2次相似度检测。
第2次相似度检测时间:4月9日,各学院提交需要第2次相似度检测的学位论文及《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申请书》。
六、学位论文盲审
4月10日前,各学院提交《学位论文盲审名单汇总表》报研究生处。盲审通过者可申请学位答辩,盲审未通过者只允许申请毕业答辩。
七、学位论文答辩
5月15日前,各硕士点应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5月18日前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学位审议工作。
八、学位评定及授予
学位评定及学位授予工作在6月20日前完成。
九、其它
(一)各学院成立学位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本单位研究生毕业工作。分专业成立学位答辩委员会,负责本专业毕业生学位论文预审、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主席原则上应为具有教授或相应职称的校外专家担任。研究生导师应列席答辩,但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本人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预审、答辩工作。
(二)研究生实行导师负责制。未经导师签字同意,研究生不得进入毕业、学位申请程序。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有校内导师和校外实践导师共同指导。
(四)申请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须在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前完成审批,审批结束后由学院统一报研究生处备案,后期不再补报。
(五)请于5月1日前将未通过人像比对学生的《西藏农牧大学研究生毕业教育部学历注册数据复核问题反馈表》反馈至研究生处,以免影响毕业学历注册。
(六)所有毕业生材料由各学院统一报送至研究生处,不接受研究生个人报送。
(七)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附件只提交一份。
(八)应充分保障毕业生权益,涉及毕业生个人利益的关键环节或事项,应逐个通知到毕业生个人。毕业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等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负责。
研究生处
202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