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依据《西藏农牧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和《西藏农牧学院林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细则(试行)》,结合西藏农牧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需要,现启动2025年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我校研究生导师遴选面向学校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本次遴选工作业绩统计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导师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教职工,达到《西藏农牧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基本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备正高级(或相当)职称,或副高级职称并具备博士学位。
2.应身体健康,能胜任指导博士研究生的实际工作,且在退休前能够完整指导完一届博士生。对学科建设有特殊贡献的教授,可适当放宽2岁。
3.应在林学学科领域有显著学术成就,研究方向符合林学学科要求,近五年内主持过2项及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招生当年经费需达到或超过30万元。
4.申请人近五年内学术成果应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在学校认定的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发表5篇及以上学术论文(与学科相关),或在SCI、EI、ISTP等国际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至少2篇学术论文。
(2)出版2部及以上高水平学术专著(包括编著、译著,且为主编),并同时作为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在学校认定的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发表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与学科相关)。
(3)主编1部在学科领域内具有广泛影响的优秀教材(须获得省部级优秀教材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重点教材),并同时作为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在学校认定的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发表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与学科相关)。
(4)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等国家级专业奖项(一等奖排名前8位、二等奖排名前6位、三等奖排名前4位),或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或其他省部级专业奖项(一等奖排名前5位、二等奖排名前3位、三等奖排名前2位)。获省部级二、三等奖者,还须作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在学校认定的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发表3篇及以上学术论文(与学科相关)。
5.担任过原西藏大学农牧学院博士生导师的,或担任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主任的,或二级及以上教授,并经资源与环境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可直聘为导师。
二、遴选程序
1.本人申请。申请者向本人专业归口二级学院(所)提出申请,填写《西藏农牧学院林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二级学院收集材料。各二级学院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材料于3月21日报林学一级学科博士授予点。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13889046514。
3.林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牵头单位组织评审。按照申请者提交材料,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从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能力、培养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束后,林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将通过评审的人员汇总表(附件2)报研究生处。
4.研究生处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同行专家评议,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5.公布评审结果及聘任。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所)及林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秉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根据时间安排做好本次导师遴选工作。
2.申报表相应证明资料按满足条件对应提供,无需提供多余资料。
3.请林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务必于2025年3月28日前将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盖章)各1份和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处。联系人:朱老师,电话:0894-5823990。
附件:
1.西藏农牧学院林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
2.西藏农牧学院2025年林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导师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