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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西藏大学农牧学院岗位聘用委员会和申诉投诉受理委员会的通知

藏农院党字〔2015〕13号
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  加入时间:2016-2-26 10:34:12     点击:3226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岗位设置工作需要,经2015年4月3日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西藏大学农牧学院岗位聘用委员会、西藏大学农牧学院岗位聘用申诉投诉受理委员会,在西藏大学农牧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岗位聘用各项工作。

一、西藏大学农牧学院岗位聘用委员会

主  任:纪建洲、次旦平措;

副主任:郑维列、赵垦田、谢金川、琼  日、郭永刚、周宏力、周顺利;

委  员:王中奎、达娃次仁(组织人事)、张格杰、周高贤、嘎玛仁增、李小兵、贾海娥、张涪平、方江平、李春燕、苗彦军、达  瓦、刘翠花、张  诚、巴桑次仁、布  穷、陈  彤、普  穷、毛国斌、强巴央宗、肖振红、潘  刚、张  黎、李朝霞、刘  斌、大巴桑、徐阿生、张向辉。

岗位聘用委员会负责审定基层聘用委员会人员名单,决定是否收回出现严重争议的基层聘用委员会的聘用权;重点负责开展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三至六级管理岗位的聘用工作;监督和审定各级各类评审组的评审工作。

人事处为岗位聘用委员会的具体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与上级部门的联系沟通,安排部署全院岗位聘用工作;制定学院岗位聘用文件;收集、审核各类别岗位聘用委员会报送的人员聘用情况,呈送学院岗位聘用委员会、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上报;与学院各岗位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委员会下设管理岗位、教师(教学研究)岗位、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辅导员)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五个类别的岗位聘用委员会。

1.管理岗位聘用委员会

主  任:纪建洲;

副主任:周宏力;

委  员:王中奎、张格杰、嘎玛仁增、李小兵、李春燕、苗彦军、巴桑次仁、布  穷;

秘  书:张新建。

职  责:负责学院管理岗位人员的聘用工作,制定学院管理岗位聘用条件;完成学院院聘管理岗位的组织推荐工作,指导完成二级单位管理岗位的聘用工作;组建和审定二级单位管理岗位聘用委员会及成员。

2.教师(教学研究)岗位聘用委员会

主  任:次旦平措;

副主任:赵垦田;

委  员:达娃次仁(组织人事)、张涪平、方江平、李春燕、刘翠花、毛国斌、强巴央宗、肖振红、潘  刚、张  黎、李朝霞、刘  斌、徐阿生、张向辉;

秘  书:何  强。

职  责:负责学院教师(教学研究)岗位人员的聘用工作,制定学院教师(教学研究)岗位聘用条件;完成学院院聘教师岗位的组织推荐工作,审核批准教师高级岗位人选,指导完成二级单位教师岗位的聘用工作;负责组建和审定二级单位教师岗位聘用委员会及成员。

3.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辅导员)岗位聘用委员会

主  任:次旦平措;

副主任:周顺利;

委  员:李小兵、张涪平、李春燕、达  瓦、刘  斌、姚学林;

秘  书:扎西顿珠、邵荣华。

学生工作处增加为具体办事机构。

职  责:负责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辅导员)队伍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类,专业技术岗位级别确定等事宜,在公共教学部、宣传部、学生工作处联合成立的聘用组织意见的基础上,先综合研究决定,报学院岗位聘用委员会初步审议批准,再由该基层聘用组织按程序分解后,由相关各基层聘用组织上报教师(教学研究)岗位聘用委员会或管理岗位聘用委员会。

4.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

主  任:郑维列;

副主任:郭永刚;

委  员:张涪平、张  诚、陈  彤、普  穷、姚学林;

秘  书:王忠斌。

职  责:负责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聘用工作,制定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完成学院院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组织推荐工作,审核批准其他专业技术高级岗位人选,指导完成二级单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工作;负责组建和审定二级单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及成员。

5.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委员会

主  任:琼  日;

副主任:周顺利;

委  员:张格杰、巴桑次仁、布  穷、普  穷、大巴桑、胡  伟;

秘  书:吕  磊。

职  责:负责学院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的聘用工作,制定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完成学院院聘工勤技能岗位的组织推荐工作,审核批准工勤技能高级岗位人选,指导完成二级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工作;负责组建和审定二级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委员会及成员。

二、西藏大学农牧学院岗位聘用申诉投诉受理委员会

为保证学院岗位聘用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特成立西藏大学农牧学院岗位聘用申诉投诉受理委员会。

主  任:谢金川;

副主任:周高贤;

委  员:达娃次仁(组织人事)、巴桑次仁、袁贵荣、贾海娥、贺玺浦;

秘  书:黄远翠。

职  责:负责接受教职工在岗位聘用工作中的申诉和投诉,针对应聘者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询问;与学院岗位聘用委员会沟通和反映情况,会同岗位聘用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向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裁定。

纪委(监察室)为申诉投诉受理委员会的具体办事机构。

三、二级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组织

各单位须相应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作为学院岗位聘用委员会的基层聘用组织,负责本单位的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主任由行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其他领导同志和相关专家为成员,并安排一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专项秘书,负责各单位与学院之间有关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联络。其中,公共教学部、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开展公共课教师聘用工作的聘用委员会,由三家共同组建,公共教学部牵头。

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负责落实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岗位聘用委员会安排部署的各项任务,组织开展具体聘用工作;根据各类别岗位聘用委员会制定的岗位聘用基本条件,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各类别岗位的聘用细则;审查本单位人员拟聘各类别岗位的资格,并推荐拟聘各类别岗位人选。

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人员组成及调整情况及时报院人事处。

特此通知

 

 

                                                                                   中共西藏大学农牧学院委员会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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