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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农牧学院2016年普高招生录取工作情况总结

 
本专科生录取情况  加入时间:2016-11-4 11:48:15     点击:2706

我院在2016年普高招生录取工作中切实保障和促进了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切实维护好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了国家教育考试的公信力和招生制度的严肃性,切实全面深化了招生阳光工程建设。为了确保今年普高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学院党委、行政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院2016年新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普通本专科新生录取工作任务,于7月份成立了由院党委副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及教学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委员会。在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委员会指导下,学院出台《关于做好我院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设立相应的招生工作组具体负责招生各项工作。由于我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继续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自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组成立后,进一步组织并系统深入地学习了教育厅《关于做好西藏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016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关于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通知》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和招生政策,认真研究部署了今年招生的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一、招生总体概述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下达我院的2016年普高招生计划精神,我院2016年普高招生计划为1800人(含贫困地区国家专项本科计划120人、农牧林水地矿类地方专项本科计划100人、区外17省(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四川、甘肃、陕西、云南、重庆、辽宁、湖南、湖北、安徽、江苏、贵州、内蒙古、黑龙江)本科计划600人、部队生源本科`计划110人、普通专升本计划130人,对口高职专科计划40人),其中本科计划1600人、专科计划200人;实际我院普高执行招生计划为1800人(其中,普通专升本前期已录取12人,剩余118个计划按编报计划分配至各相关本科专业在区内普通二批批次执行招生),其中本科计划1600人、专科计划200人。

从2016年7月13日至8月23日,在区教育厅、区教育考试院的协调、支持下,我院先后在区内、外招收本专科新生1778人(含普通专升本12人),其中本科录取1566人、专升本录取12人、专科录取200人。其中,贫困地区国家专项计划录取120人,农牧林水地矿类地方专项计划录取100人,区外17省本科计划录取599人(未完成计划1人经教育厅同意调入西藏相同批次及专业录取),区内普通本科录取658人,区内部队本科计划录取89人,普通专升本计划录取12人,普通高职(专科)录取160人,对口高职专科计划录取40人,非常圆满地完成了招生计划。(详见表1)

表1:西藏农牧学院2016年普高招生计划执行统计表

序号

层次

批次

科类

计划数

执行数

录取数

备注

1

本科

提前国家专项

理工

120

120

120

 

2

提前地方专项

文史

20

20

20

 

3

提前地方专项

理工

80

80

80

 

4

区外普通本科

理工

600

600

599

 

5

区内普通本科

文史

85

85

85

 

6

区内普通本科

理工

455

573

573

 

7

区内军警本科

文史

40

40

24

 

8

区内军警本科

理工

70

70

65

 

9

普通专升本

理工

130

12

12

 

本科小计

1600

1600

1578

 

      其中,理工小计

1455

1455

1449

 

            文史小计

145

145

129

 

1

专科

普通高职(专科)

理工

160

160

160

 

2

对口高职

对口高职

40

40

40

 

专科小计

200

200

200

 

全院计划总计

1800

1800

1778

 

  其中,文史

145

145

129

 

        理工

1615

1615

1609

 

            对口高职

40

40

40

 

二、全面推进阳光招生

今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部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我院在实际录取工作中,根据教育部规定,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落实招生工作以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录取结果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等“十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中“三十不得”,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招生计划,完善了招生管理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管理,制定招生录取场所纪律及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守则。进一步规范了我院招生程序。我院招生工作和纪检监察部门坚决贯彻中央纪委精神,充分发挥监察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我院招生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中严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进行录取,严格审查加分考生的资格和身份,重视加强对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严禁违规录取未经有效公示的考生。同时,兼顾考生的地理分布、民族、性别、特长、爱好等因素,尽可能考虑考生的综合素质,确保了录取新生的质量。

通过完善招生管理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我院招生工作行为,严格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为我院2016年普高招生录取工作圆满完成奠定了坚实的纪律保障,确保了我院2016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此次招生期间未出现任何违反政策、违反纪律的事件。

根据2016年全区招生考试工作会议精神,为使更多的考生能够了解我院办学条件、办学资源和办学特色,以及加大对我校的招生宣传。我院于2016年5月将涵盖我院的概况、办学条件、办学资源、办学特色、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条件、困难学生资助等内容的《西藏大学农牧学院2016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简章》发布到学院普高招生网站,与此同时分别将该简章发往区内各相关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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