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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大学农牧学院“学生党建进宿舍”实施办法

藏农院党字[2010]77号
发展党员工作  加入时间:2016-2-27 15:05:22     点击:2462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国全区高校党建工作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党员的培养教育管理工作,实行学生党建进宿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实施“学生党建进宿舍”的重要意义。

实施“学生党建进宿舍”工作,是在学生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载体,通过以学生宿舍为切入点,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学生党建工作的实效性,把党建工作做在学生身边,使学生党建工作的全过程更加扎实,并以党建带团建,推动与促进党团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学生党建工作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同时,也通过学生党员的自身表现,发挥党员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学风班风建设,增强党组织在学生中的凝聚力,促进学生宿舍文化建设,创建文明、和谐宿舍,实现学生党建工作和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双赢。

二、建立学生宿舍党建组织机构,明确责任。

(一)成立西藏农牧学院学生宿舍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学生宿舍党建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下列成员组成:

组 长:周秀英

成  员:达娃次仁(党委组织部)、李春燕、洛桑次旦、

贺玺浦、德吉梅朵、李新堂、达娃次仁(资环学院)、

次仁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由李春燕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肖振红、何玛丽、黎普明、王恒良、欧珠丹增、潘多、德吉措姆、洛追朗杰、李印芳、张新建。办公室负责落实学生宿舍党建工作目标,对学生宿舍党员工作站进行日常管理。

(二)建立学生宿舍党员工作站

根据我校学生党员实际,采取“先试点,后推广,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方式。以动物科学技术学院11幢宿舍楼和工程技术学院13幢宿舍楼为试点,在11、13幢宿舍楼各建立一个党员工作站,由二级学院各推荐站长一名,宣传委员一名,组织委员一名。

    党员工作站职责:

1、联络和管理在本宿舍楼居住的所有学生党员,认真落实学生宿舍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2、了解宿舍楼同学的学习、生活状况,为他们排忧解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发挥党组织在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学生党员工作要求

全体学生党员按所在宿舍楼分别进入相应党员工作站,要认真履行职责,接受工作考核。

1、工作职责

(1)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作用。学生党员(包括预备党员)是党组织在各学生班级中具体形象的代表,党员形象如何,直接影响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威望。党员必须处处以《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等一切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及时帮助所负责宿舍学生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碰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要严格要求自己,着力提高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2)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学生党员要协助党组织做好负责区域内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在学生宿舍和在其它公共场所表现情况的考察工作,如实、客观记录有关情况,并以此作为学生入党考察的依据。

(3)切实发挥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工作处的得力助手作用。学生党员对负责区域内学生在宿舍的学习、生活以及公物、卫生、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制止和纠正各种违纪和不文明行为。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宿舍和其它公共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并积极协助学校做好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排除及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4)成为学生工作处、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的信息员。学生党员要经常深入负责区域学生中,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特别是贫困生、成绩差的学生、心理障碍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表现情况。发现可能出现重大事态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学生工作处或二级学院报告,并尽可能采取措施,预防或阻止突发事件的发生和蔓延。

(5)协助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做好宿舍安全、卫生和学生文明守纪的督促检查等工作。

(6)完成学生工作处、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党员工作站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学生党员宿舍工作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分4个项目,对每位学生党员的表现进行学年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评为“党员示范宿舍”,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该学年党员考核为不合格,对进宿舍工作限期整改。其中,学生工作处评议10分,党支部评议10分,责任区同学评议10分,学生党员宿舍工作综合考核70分。

学生党员宿舍工作综合考核的标准为:

(1)学生党员注重自身影响,配合学校带头搞好个人及宿舍卫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凡学生党员所在宿舍卫生检查成绩低于75分(含75分)的,扣2分/人·次。

(2)学生党员所在宿舍有违章用电、夜不归宿、故意破坏消防设施及公物被查处的扣2分/人·次,有饮酒、在外租房或翻墙等其它违纪行为、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被查处或不及时上报的3分/人·次,打架、赌博被查处扣4分/人·次。

党员、预备党员违纪加倍扣分;违纪行为达到行政纪律处分规定的,根据校纪校规按照加重处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三、实行“学生党员公示”制度

    一个学生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党员工作站的学生党员实行党员公示制度,加强党员与同学的联系,督促学生党员更好地发挥榜样和带头作用。公示的内容包括学生党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级、专业、入党时间)。学生党员的表现纳入学生个人品行的考评范围,并将考评结果作为预备党员转正和对党员评议的重要依据。

    四、实行“学生党员宿舍挂牌”制度

    宿舍成员有学生党员的,在其宿舍实行挂牌制,促进学生党员做学习的先锋、遵守纪律的楷模,自觉将一言一行置于同学们的监督之下。

    五、参与学生宿舍管理

    1、根据党员工作站设立情况划分学生党员工作责任区,每一个宿舍都有一个学生党员管理,形成学生宿舍党建工作网络。党员不定期深入宿舍,检查学生晚自习时间上网玩游戏、打扑克等现象,并重点治理,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抓环境,对宿舍里的脏、乱、杂等现象进行监督检查,营造“家”的宿舍环境;抓纪律,对存在的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晚归不归等违规现象进行查处,实现违纪率“零”的目标。

    2、学生党员协助宿舍管理人员做好宿舍管理工作。

3、设立“学生宿舍党员工作站信箱”,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4、每栋宿舍楼建立“党员服务队”,以“有困难找党员”,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六、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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