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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大学农牧学院校园网用户服务与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藏农院字[2008]166号
2008年度  加入时间:2016-2-27 14:24:00     点击:2329

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管理,保证校园网良好运行和健康发展,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及学院有关规章制度,本着“鼓励使用,分担费用,促进发展”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收费标准与用途

第一条 我院校园网在未采用按流量计费方式之前,采取包年制方式进行计费管理。收费标准为:(1)单位用户:办公单位费用由学院统一支付。图书馆、圣浓宾馆网络使用费由学院确定。(2)职工用户:单身职工按全年十二个月计费,每月30元,全年360元;双职工按全年十二个月计费,每月40元,全年480元。目前网络已入户的所有教职工家庭,不论是否使用网络,在每年元月份从户主工资中一次性扣交网络使用费。(3)学生用户:开通网络的宿舍暂时不收费。

第二条 学院收取的网络使用费由学院财务科单列帐户管理,经费用于支付中国电信网络运行费。

第三条 教职工因结婚、离异、退休、病故等原因造成家庭情况变化的,由职工及时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调整收费标准。

第四条 年度中因参加工作、房屋调整、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使用或不再使用校园网络的,按实际使用月份收取费用(不足一月按一月计),多退少补。

第三章  用户使用与服务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用户,必须遵守国家和学院制订的互联网管理相关制度。对违反制度和法规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 校园网内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私接路由器(有线或无线),严禁个人用户在校园网内连接跨户交换机等网络互联和共享设备。一经发现,报请学院相关部门给予严厉处罚;如因特殊需要,可报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批准安装。

第七条 教职工家中网络发生故障,及时联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由中心按《校园网维护工作流程》进行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办法将依据中国电信网络服务收费标准的变动和学校信息化建设的实际需要作必要调整。

第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09年1月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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