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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大学农牧学院体育运动队教练员工作职责和运动员守则

藏农院字[2009]101号
2009年度  加入时间:2016-2-27 13:40:19     点击:1718

一、教练员工作职责: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加强责任心和荣誉感,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运动员,为院争光。

2.每学期教练员必须制订训练计划和进度,交体军艺教研室审核后执行。

3.教练员必须认真执行计划。写出训练任务和要求,方法要具体,措施要得力,运动负荷要适当,努力实现训练目标。

4.教练员要严格要求,认真考勤,管理好运动队。

5.教练员要讲究科学的训练方法,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要关心运动员的身心健康,以身作则,提倡严肃认真、热情友好、身教胜于言教的工作作风。

6.教练员负责办理运动员比赛报名手续及参加有关的技术会议,开好赛前的动员大会、准备会,遇重大问题需请示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作主,否则后果自负。

7.教练员要教育队员在比赛中尊重对方,尊重观众,树立良好的队风和赛风。对比赛中违纪、打架斗殴、罢赛及不文明举止,如果出现有损学院形象的行为,教练员要负主要责任。

8.无论参加那一类比赛,结束后,教练员要及时清理、服装、器材等。并对比赛进行全面总结,写出书面报告交公共教学部。

 

二、运动员守则: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体育事业,刻苦训练,为院争光。

2.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教练,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讲文明,讲礼貌,不吸烟,不喝酒。

3.比赛中,要努力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做到胜不骄,败不馁,尊重裁判,尊重对方,尊重观众。

4.努力学习文化课,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公益活动,推动院、班群体活动的开展,争当“三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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