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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大学农牧学院教职工宿舍楼楼道管理办法

藏农院字[2011]180号
2011年度  加入时间:2016-2-26 21:50:40     点击:2265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院教职工宿舍楼楼道的规范化管理,为广大教职员工创造整洁、安全、文明、温馨的居住和生活环境,更好地保障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楼道管理

1、严禁在楼道内搭设、摆放各类架子及有碍通行的各类物品,确保通道畅通。

楼道内存放自行车、童车、电动车,必须摆放整齐,不得妨碍消防通道和人行道。

2、严禁在楼道堆放各类杂物和废旧物品(砖、瓦、煤、沙、石、木柴、纸箱、木箱、筐、家具、缸、坛、罐、饮料瓶、酒瓶、废旧锅碗瓢盆和衣物等)。

3、保持楼道清洁,楼道的墙壁、棚面、门窗、地面、扶手无吊灰、积尘。严禁在楼梯、缓台乱扔瓜果皮核、烟蒂、纸屑等垃圾。

4、严禁在楼道内乱写、乱画、乱贴、乱挂,严禁张贴非法广告。

5、严禁在楼道内饲养畜禽。

8、严禁在楼道内生火做饭、拉线、晾晒衣物。

9、教职工宿舍楼楼道实行楼长制,每个单元选出楼长一名,负责本单元楼道安全、卫生等工作。

二、监督检查

1、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教职工宿舍楼楼道检查小组,组长由校工会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后勤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校工会工作人员及各单位分会主席组成。

2、学校教职工宿舍楼楼道检查小组每月不定期对教职工宿舍楼楼道卫生及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结果使用及奖惩

1、各单元教职工要讲文明,讲公共道德,讲团结和谐,不得往窗户外扔杂物,不得在楼房四周乱堆、乱放垃圾(垃圾包裹后放在楼外指定位置)。要服从楼长安排的安全、卫生任务。对不服从楼长安排的,由教育工会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2、学校教职工宿舍楼楼道检查小组评选出教职工宿舍楼楼道文明单元并挂牌。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宿舍楼楼道进行全院通报;违反楼道管理规定的教职工,须及时整改相关问题,否则进行全院通报并处以100—200元罚款。

3、教职工宿舍楼楼道检查结果纳入年终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综治考评中,对检查中受到通报的教职工,按照每人次1分的标准扣所在单位考评分数。

四、本办法由校教育工会、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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