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发展长效机制,最大限度激发各处级单位及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推进学院教育事业实现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稳定,按照“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激发活力、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确保安全稳定”的总体思路及目标要求,结合2010年至2012年科学发展综合考评实施情况,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内部运行机制系统化、科学化建设,充分激发办学活力,不断开创学院各项工作新局面,大幅提升学院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大幅提升学院整体办学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更好地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四大职能,为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强化工作考核,以考评促建设,以实效促发展、保安全稳定;坚持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按制度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区别对待,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坚持自评与检查相结合,在各单位自评基础上,学院综合考评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实地考察与考评。
三、考评程序
(一)各处级单位自评。
(二)各单项工作考评领导小组通过听、问、看、查等方式,对各处级单位进行考评。为确保考评工作公开、公平,各单项工作考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从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等单位抽调。
(三)学院综合考评领导小组根据各单项工作考评成绩等研究确定考评等次,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四、考评体系与成绩计算
(一)考评体系
综合考评体系包含7个单项工作考评办法,考评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维稳、综治工作,党建、思政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共青团工作,工会工作7个方面的工作。各单项工作考评办法既相互独立,又相得益彰,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各单项工作考评成绩采用百分制,不是百分制的转化为百分制。
(二)考评类别
1.六个二级学院:考评7项工作,即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维稳、综治工作,党建、思政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共青团工作,工会工作。
2.其它各处级单位(不含宣传部、公共教学部、生态所):考评4项工作,即维稳、综治工作,党建、思政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工会工作。
3.宣传部、公共教学部、生态所:考评6项工作,即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维稳、综治工作,党建、思政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工会工作。
(三)成绩计算
1.六个二级学院综合考评成绩=教学工作×14%+科研工作×12%+维稳、综治工作×12%+党建、思政工作×10%+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共青团工作×10%+工会工作×6%。
2.其它各处级单位(不含宣传部、公共教学部、生态所)综合考评成绩=维稳、综治工作×12%+党建、思政工作×10%+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工会工作×6%。
3.宣传部、公共教学部综合考评成绩=维稳、综治工作×12%+党建、思政工作×10%+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工会工作×2%+(教学工作×70%+科研工作×30%)/2×8%。
4.生态所综合考评成绩=维稳、综治工作×12%+党建、思政工作×10%+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工会工作×2%+(教学工作×30%+科研工作×70%)/2×8%。
五、考评结果的应用
根据各处级单位综合考评成绩,各二级学院设三个等次,其它各处级单位设两个等次。对不同等次,由学院综合考评领导小组研究,年终实施一次性奖励。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科学发展综合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学院科学发展综合考评领导小组。
组 长:学院党政一把手;
副组长:学院其他党政领导;
成 员:党委(院长)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纪委(监察室)、教育工会、教务处、团委、科研处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党委(院长)办公室,由两办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组织部(人事处)等部门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办公室抽调,负责考评日常工作。
七、其它事项
(一)考评工作安排在每年11月中下旬进行,12月的工作考核纳入下一年度。
(二)综合考评按照各处级单位进行,其中党建、思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进行考评。对学工处与招就处直属党支部,党建、思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支部的考评分数作为两个单位相应单项工作的考评分数。
(三)根据院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宣传部等部门提供的考勤记录,学院对旷工、旷会记录直接从最终考评成绩中扣分,其中旷工每人每半天扣1分、旷会每人次扣1分。
(四)学生工作、招生就业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学年度组织进行考核,不再纳入学院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
(五)各处级单位根据院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宣传部等部门提供的考勤记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科学发展综合考评奖励实施二次分配,并将分配结果报学院综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本方案各单项工作考评办法由相应职能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