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栏目
信息公开栏目
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

西藏大学农牧学院调整本专科学生学费收费标准方案

发布时间:2016-02-24 18:13:21 点击:

一、当前全国高校及我院学费收费政策

自2001年起,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每年都联合发文,要求高校收费标准保持稳定。2007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规定5年内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保持稳定。在学费标准保持总体稳定的这段时间,我国居民收入稳步提高,财政投入不断加大,家庭学费负担相对越来越轻,政府责任进一步落实。据统计,2012年全国教育总投入中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比为80%,学费收入占比为13%;全国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总投入中财政性经费占比为68%,学费收入占比为17%。

我院现行学生学费收费标准是按照2003年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西藏自治区物价局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的《西藏自治区教育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藏教厅〔2003〕95号)制定的。随着我院办学规模、层次和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办学投入和办学成本逐渐增加,现行学费收费标准已不能适应学院发展需要。

二、全国城镇乡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部分省市学费收费情况

2006年以来,我国城镇乡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上涨,截至2014年底,我国城镇和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6955.1元和8895.9元,相对2006年涨幅分别高达229.2%和348%。在这种有利的外部环境下,我国部分省市结合自身实际先后启动了调整高校学费收费标准工作。截至2014年6月,天津、江苏、福建、山东、湖北、广西、贵州、宁夏等9个省份已完成了收费调整工作,其中最低涨幅为6.7%,最高涨幅为76.67%,平均涨幅在38.3%以上。目前,我国已启动相关工作的还有浙江、广东、山西、安徽、内蒙古、青海等6个省市,有意但尚未启动相关工作的省市10个,有意调整但未通过的省市3个,只有北京、上海、重庆三个直辖市未表示调整意愿。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对现行的高等教育收费进行调整已成为大部分省市高校的共识。

表1:部分省市高校收费标准

部分省市

地区高校

平均

增幅

文史类

理工农类

医学类

艺术类

原标准

(元/学年)

新标准(元/学年)

原标准

(元/学年)

新标准

(元/学年)

原标准

(元/学年)

新标准

(元/学年)

原标准

(元/学年)

新标准

(元/学年)

天津高校

29.3%

3712

4800

4331

5600

4640

6000

9280

12000

江苏高校

24.17%

4600

5200

4600

5650

1600

6800

福建高校

25%

3150

4200

3150

4200

4160

5200

6170

7200

山东高校

27.74%

3400

4000

3600

4500

4000

5400

6000

8000

湖南高校

15.6%

4050

4680

4890

5650

6000

6900

6920

8000

三、适当调整我院学费收费标准不会增加普通家庭经济负担

与2003年相比,2013年西藏农牧民年人均纯收入增长了3.9倍,西藏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2.28 倍。随着我区农牧民家庭和城镇居民家庭收入的不断增加,供养大学生所需费用占家庭收入的比例在不断下降。以2013年西藏农牧民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例,按三口之家计算,学费(每学年按2800元计)、住宿费(每学年按800元计)、教材费(每学年按400元计)等费用占西藏农牧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23.3%和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2.9%,不到四分之一。因此,适当调整我院学生学费收费标准基本不会增加普通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四、我院现行本专科学生学费标准偏低

无论和内地经济相对发达地区还是和民族地方高校相比,我院目前的学费收费标准都相对较低(见表2)。从已完成调整学费收费标准工作的各个省份情况来看,大多数高校均是根据不同专业的人才培养过程及培养性质制定了相应的学费标准(见表3)。宁夏由于原来的收费标准偏低,这次涨幅相对较大,但新标准的绝对数并不高。由于我院的专业均是理工农类,对实践教学存在更大程度的依赖性,教学成本相对文史类专业更高,我院农学类本科专业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年均约为2.7万元、理科类约为2.8万元、工学类约为3.2万元、管理类约为2.6万元,按现行的《西藏自治区教育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藏教厅〔2003〕95号)进行收费,学费占生均教育培养成本明显偏低,不利于人才培养,对提高教学质量也是一种制约。

表2:我院收费标准(元/学年)

本科(元/学年)

高职高专(元/学年)

理科

工科

管理类

理科

工科

管理类

2800-3080

2800-3360

2800-3360

2800-3360

2800-3360

2800-3360

表:3:部分民族地区高校收费调整情况

部分民族

地区高校

平均增幅

文史类

理工农类

医学类

艺术类

原标准

(元/学年)

新标准(元/学年)

原标准

(元/学年)

新标准

(元/学年)

原标准

(元/学年)

新标准

(元/学年)

原标准

(元/学年)

新标准

(元/学年)

广西高校

36.20%

3083

4200

3380

4600

3965

5400

8810

12000

贵州高校

30.31%

3045

3965

3223

4200

3453

4500

6906

9000

宁夏高校

68.75%

2600

4000

2800

4400

3000

5300

6500

8000

五、近年来实行的奖助学政策可有效缓解学生家庭经济压力

目前,我院已制定《西藏大学农牧学院学生奖学金荣誉奖单项奖评定及管理办法》、《西藏大学农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施办法》,建立了“奖、贷、助、补、减、免”加“绿色通道”的资助体系,在学生中设立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助学贷款等。近4年来,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固定勤工助学岗位597个,发放勤工助学金16.50万元,为1911人次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各类补助共566.30万元,为123人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60.00万元。同时,学院还积极拓展渠道,借助社会力量资助学生,为232人申请到白玛央金奖学金、罗蒙助学金。我院学生资助体系覆盖了入学、就学和毕业后各个环节,保证每位学生不因为经济困难而上不起学或不能完成学业。

六、调整标准

1.学费标准:本科农学类专业4600元/学年、本科理科类专业4650元/学年、本科工科类专业4800元/学年、本科管理类专业4000元/学年,高职高专3900元/学年。

2.住宿费标准:8人间800元/学年,4人间1200元/学年。

七、调整后的学费标准执行时间

我院本专科学生学费标准调整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我院录取的新生按新标准执行,老生仍按原学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