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学校有关校园安全稳定和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确保疫情期间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和国庆期间维护好校园和谐稳定,以饱满的热情迎接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9月30日下午,学校郑维列副院长带队对全校实验室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进行了专项督导和检查。教务处、科研处、安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此次检查活动。

本次重点检查范围包括: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运行与规范管理,消防设施、公共卫生、水电设备安全运行,易燃易爆危化品存储与使用,药品试剂存放,实验样本、材料储存规范,废弃物处置及部分附属设施安全管理等内容。
从整体检查情况来看,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基本到位,实验设备运行总体状态良好,各教学单位能够结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绝大部分实验室管理制度规范和措施落实有力。但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个别实验室存在如下问题:一是个别实验室化学药品存放柜双锁不符合要求,未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锁具;二是个别实验室气体钢瓶放置不规范,同一个实验室里面存放过多气体钢瓶且未张贴标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三是个别实验室药品存在乱丢乱放的现象,做完实验的药品未能及时规范回收放入药品柜;四是普通垃圾桶中存放有易燃化学品的危险废弃物;五是个别实验室进出人员信息登记台账不完善;六是个别实验室只有研究生在做实验,并未发现导师进行指导。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指导意见和建议并要求相关实验室予以整改。

郑维列副院长在检查中强调:一是要求各二级学院须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做好报备、值守和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等工作,安排人员每日巡查,重点关注需低温储存、通风等特殊要求的化学品、危险废弃物以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并做好相关记录。二是学生在进行实验期间,要求导师实时进行监督指导,避免学生违规实验操作而引发安全事故。三是结合学校疫情防控的要求,校内各实验室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经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批准后可适当开放使用,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进出实验室的师生按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进行有关信息登记备案。
(供稿:教务处 审核:黎普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