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共7章,包括总则、生态安全布局、生态保护修复、生态风险防控、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近日,西藏农牧学院组织干部师生学习相关条款,师生一致认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坚持生态保护第一,聚焦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主要矛盾、特殊问题、突出特点,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干部师生们对我区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充满信心和期待。
科研处副处长李奇:青藏高原的清洁能源利用、铁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对全国低碳绿色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这些工程建设可能对青藏高原脆弱的生态和环境造成影响。作为从事土木工程专业教学研究的教师,非常欣慰地看到《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并不是机械地禁止一切工程的建设,而是辩证地规定“应当根据工程沿线生态和地质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状况,制定沿线生态和地质环境监测方案,开展生态和地质环境影响的全生命周期监测,包括工程开工前的本底监测、工程建设中的生态和地质环境影响监测、工程运营期的生态和地质环境变化与保护修复跟踪监测”。作为一名科研人员和科研管理工作者,我认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颁布将为西藏的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依据,也必将激励高原内外科研人员在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和评估、自然灾害调查评价和监测预警、重大工程生态影响监测、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等方面做出世界级的研究成果。
资源与环境学院青年教师江川:作为生态学专业专任教师,必须要学好、用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把核心内容贯穿到日常教学中去,让生态学专业学生也要学会,而且会用,以提高学生的生态保护法律意识。青藏高原被誉为“世界屋脊”“亚洲水塔”“地球第三极”,是全球气候变化的关键区、敏感区,也是世界山地冰川最发育的地区和亚洲多条重要江河的源头区。青藏高原的生态系统质量与功能状况直接影响我国的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水资源供应、气候系统稳定和碳收支平衡,对于维护我国乃至世界生态安全具有独特而不可替代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把“必须坚持生态保护第一”作为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十个必须”之一,强调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就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大贡献,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
高原生态研究所教师马和平: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地位,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强调加强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定“国家加强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以及要求“开展野生动植物物种调查,加强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保护”更引人关注。物种多样性是生物多样性的核心,是衡量一定区域生物资源丰富程度的客观指标。在我区尽管有许多生物受到保护,然而有些物种却被忽视,如苔藓植物就是常被忽视的对象。苔藓植物结构简单,形体矮小,是物种多样性仅次于被子植物的第二大类群,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西藏是我国苔藓植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区域之一,过去囿于交通、调查技术手段和缺乏专业人才,苔藓植物多样性的本底值尚未摸清,其群落结构和生态功能、与环境因子的关系等仍不清晰,无法满足对当地生态系统安全评估、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保护区等方面的需求。《西藏苔藓植物志》是基于第一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基础上编纂成书的,距今也有38年,随着一些新的物种和新记录被发现,《西藏苔藓植物志》亟待修订。对西藏地区的苔藓植物多样性进行调查研究,对科学利用和保护我区生物多样性、开展生态治理和修复、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校学生会干部郭若萌:2021年10月,党中央印发《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案》,提出建立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2023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作为雪域高原的一名学子,应当深刻理解和把握法律的精神实质。制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强生态风险防控的客观要求,是解决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特殊问题、回应青藏高原人民群众新期待的现实需要,对青藏高原生态保护起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对加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
高原生态研究所研究生张淑钧:近年来,我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位于林芝市米林县和巴宜区的雅鲁藏布江与尼洋河交汇处的雅尼湿地是典型的高原河流型湿地。2021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视察时作出“要坚持保护优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重要江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统筹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守护好这里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的重要指示。如今,雅尼湿地内,草木茂盛、水流盘曲,生物种类日益增多。数据显示,雅尼国家湿地公园内已记录有高等植物87科304属534种,到公园区域活动的脊椎动物有5纲26目59科234种。2022年10月18日由西藏电视台及西藏卫视策划制作的大型系列纪录片《西藏诱惑》之《雅尼湿地协奏曲》,被选为党的二十大特别节目。我校高原生态研究所始终重视雅尼湿地的生态保护,加强对雅尼湿地的巡护和看管,增加雅尼湿地的研究,我相信,《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颁布,将进一步有力推动各行各业关注生态发展、重视生态保护。
电气工程学院农业电气化2021级本科1班旦珍: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颁布,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强烈反响和期盼。我也关注了行业内专家的评价,称这部法律对于规范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也是近年来青藏高原保护与合理利用工作的重要进步。《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明确了对生态环境的防护和保护要求,对生态系统的进一步保护也被特别强调。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我希望青藏高原的生态环境保护能够与青藏高原的经济发展相结合,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为青藏高原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高原生态研究所研究生罗圣雅:《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确立了基本原则,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应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生态保护第一,自然恢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科学防控、系统治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统筹了生态安全布局。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建设,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明确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从严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规定了青藏高原国土空间利用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等制度措施。作为西藏农牧学院高原生态研究所的学生,我深深认识到《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颁布,对于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强生态风险防控具有的重大意义。
资源与环境学院生态学2020级本科二班张一鸣:《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颁布,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事业提供了一盏明灯,让无数的斗士向之奋斗。全区人民振臂高呼,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共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加强生态风险防控。该法从生态安全布局、生态保护修复、生态风险防控等方面都作出规定,既是全区人民的奋斗目标,也是奋斗动力,既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我们的使命。青藏高原地广人稀,更加需要加大力度落实政策,确保生态保护的理念在整个青藏高原响彻。还需要进一步落在实处,落在细上,落在小上,落在实上。常抓不懈,持之以恒,一抓到底,抓在日常,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建立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让青藏高原成为中国生态文明高地。
(供稿:各二级单位 整理:院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