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助力创建生态文明高地,12月1日,西藏农牧学院与林芝市人民检察院“校检合作共建基地”揭牌暨签约仪式在我校举行。林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尼玛次仁,西藏农牧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巩同梁分别致辞并代表双方揭牌、签约。




巩同梁在致辞中指出,林芝市人民检察院与我校地处林芝,长期以来,双方有着良好的合作,建立了深厚友谊,在专家讲座、办案支持等方面相互搭台、优势互补。本次签署合作协议,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动服务自治区党委关于“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决策部署的务实举措,标志着双方合作进入全面深化的新阶段。期待双方进一步在合作平台共建、信息资源共享、人才双向交流、司法办案支持、双向见习合作、专项课题研究等多个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切实推动资源互补、共建共享,实现互利共赢,联合打造检校合作新的样板、典范,共同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尼玛次仁在致辞中指出,加强合作共建是践行“国之大者”的重要举措,校检双方同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者与践行者,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正式实施之际,开展合作共建适时、适地、适题。加强合作共建是服务“区之要者”的生动实践,通过校检“强强联合”,一定能激发更多潜力、解锁更多成果,探索更多成熟高效的“高校+检察”合作新路径、新模式、新平台,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难题提供“林芝经验”。加强合作共建是强化“业之重者”的有益探索,双方达成“校检合作共建基地”合作共识,是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现实需要和生动实践,有利于在互学中借智登高,在互助中借力发展。

林芝市人民检察院、西藏农牧学院相关部门、学院负责同志参加仪式。
(供稿:院办公室 审核:薛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