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工委、自治区文明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评选自治区文明学校的通知》要求,自治区教工委和文明办组成的评估团,于今年9月22日至23日对我院进行了全面评估。根据自治区教工委、自治区文明办《关于表彰2004年至2006年西藏自治区文明学校的决定》,授予我院“西藏自治区2004—2006年度文明学校”称号。
近年来,我院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四观”、“两论”教育和法制教育,加强民族团结,反对分裂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牢固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不断推进校园文明建设,牢固树立“教书育人,育人为本,德智体美,德育为先”的办学理念,为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培养了大批“靠得住、用得上、留得下”的人才。
我院荣获“自治区文明学校”这一光荣称号,是全院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希望全院师生员工再接再厉,在已经取得成绩的基础上,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投入到文明校园的各项建设中,为我区“一加强、两促进”的历史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