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苑要闻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农苑要闻 - 正文

我院召开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会议传达学习“创先争优”活动相关文件及讲话精神

发布日期:2010-05-14 浏览量:

  2010年5月11日下午,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桑珠主持召开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会议,传达学习“创先争优”活动相关文件及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张裔炯同志讲话精神。
  学习会上,桑珠书记首先全文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 中组部、中宣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公曲,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周秀英分别传达了《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转发< 区党委组织部、区党宣部关于在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张裔炯同志在区党委“创先争优”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桑珠书记指出,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迫切需要,更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他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准确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努力开创我院党建工作新局面。
  桑珠书记结合学院实际,对我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关文件及讲话精神,要先学一步、学深一点,学透一点,为下一步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二是院党委组织部和宣传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对学院“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加强“创先争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要把“创先争优”活动同学习贯彻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区党委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作为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的重要内容;四是各级党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创先争优”活动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我院教育事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推动我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