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治区农牧科学院与我院多次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双方于2015年10月20日在我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书。签字仪式由我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次旦平措主持。自治区农科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李宝海,我院副院长郑维列及双方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签字仪式。
仪式开始前,自治区农科院与我院就具体合作事宜进行了深入座谈,相互介绍了各自科研、社会服务、人才培养等基本情况及学科专业特色优势,具体探讨了人才培养(包括研究生联合培养、学生实践实习)、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合作空间及合作方式。
经双方协商,在今后的五年中,自治区农科院与我院将本着“先易后难、逐步深入”的方针,在人才培养、交流合作、科研攻关、平台建设、资源共享、成果转化、产业开发、科技服务等方面开展不拘一格、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广泛合作。一是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充分利用自治区农科院的科研资源和我院的教育资源,进行研究生联合培养;积极组织双方导师或研究生层面的专题研讨班。二是提升普通层次人才学历与能力水平。充分利用我院现有学历教育平台,提升自治区农科院在职人员学历教育水平;发挥自治区农科院广阔的社会实践平台,支持我院“双师型”队伍建设,为我院学生实践实习提供便利。三是强化科技交流与互动。搭建良性互动的科技交流平台,加强以专题研讨会、学术报告会或科技论坛等形式的科技交流,各类出版物、论文、资料等的信息交流,广泛开展农牧科技领域的合作。四是推进协同创新与科研联合攻关。共同凝练西藏特色农牧业发展的重大性、前沿性、基础性科技项目,共建2011协同创新中心;共同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及自治区重点项目等,联合开展西藏农牧业特色资源调查、保护与开发利用。五是实现平台开放和资源共享。相互开放科学试验站、野外观测站和重点实验室,促进双方科研仪器设备和科研基础设施的共享共用;实现双方动物种质资源、植物种质资源、微生物菌种资源、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等的共享。六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结合西藏特色农牧业产业技术需求,双方利用自主研发的农牧业科技成果搭建共享数据平台,促进转化应用;互相提供成果展示与转化应用的便利和技术支持。七是推动产业发展与科技服务。鼓励双方科研单位(部门)和专家在对方开展研发与科技服务;激励双方科技人员创办或与当地企业联办科技型经济实体,加快科技成果对接与转化。
为确保各项合作落到实处,双方分别成立战略合作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合作机制及各自责任,为合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此次战略合作协议书的签订,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自治区农科院之间的科技教育合作与交流,充分发挥双方在科研、教学、人才、成果等方面的优势,加强西藏农牧科技人才培养,加大西藏农牧业关键技术协同创新和先进实用技术示范推广力度,加快提升西藏农牧科技创新能力与水平,推动双方人才培养、科技合作向深层次、宽领域发展提供了良好平台,必将积极推进西藏农牧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
自治区农科院科技交流培训处、农业研究所负责同志,我院办公室、科研处、教务处、研究生处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及签字仪式。
(新闻来源/院办公室 图/宣传部 采编/张翠竹)

我院领导与自治区农科院深入座谈具体合作事宜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