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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与我院商议共同设立联合基金事宜

发布日期:2016-04-25 浏览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化高校科技管理改革与创新,积极搭建良好的科研平台,2016年4月23日下午,西藏自治区科技厅与我院就设立“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农牧学院厅校联合基金”召开座谈会。会议由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高学主持,西藏自治区科技厅党组副书记、厅长赤列旺杰,党组成员、副厅长冯楚建,相关处室领导和我院科研处及各二级学院、高原生态研究所领导参会。
  高学代表学院党委、行政对自治区科技厅长期以来在我院科研资金等方面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简要介绍了我院“十二五”期间科研工作总体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双方一致同意,在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下共同设立“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农牧学院厅校联合基金”(以下简称联合基金),分别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主要资助我院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工作。双方协议,联合基金项目纳入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计划,按照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统一管理;联合基金经费由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和我院各出资50%,从2016年起,每年各出资100万元,若需增加出资额度,由双方协商确定;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一般项目,我院资助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所有项目经费均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学院相关管理办法执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统一管理。
  我院将根据座谈会精神,与自治区科技厅共同起草并签署联合基金协议,制定联合基金管理办法并正式联合行文执行;充分利用好联合基金,面向西藏特别是林芝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开展相关科学研究及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切实担负起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角色,帮助老百姓科技致富、扶贫脱贫。

(新闻来源/院办公室 图/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