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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党委组织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日期:2016-07-25 浏览量:

  7月21日,我院召开党委会,专题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自治区教育工委委员、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云丹加措主持会议。会上,院纪委副书记周高贤全文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云丹加措强调,《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违纪处分条例》颁布后又一项重要的党内法规,进一步扎紧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是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重要举措,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必然性要求,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敢于担当的鲜明品格,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重要保障。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正处于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的重要节点,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将实践创新固化为制度。《问责条例》既是对党章规定的细化、具体化,也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理念、新思路。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穿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云丹加措要求,全院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问责条例》颁布施行的重要意义。一要搞好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问责条例》纳入各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宣传。领导干部要原原本本地学,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和内涵,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学深学透、入脑入心。二要密切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各自工作、思想进行思考,把从严治党的政治承诺转化为具体制度和行动,切实把《问责条例》落到实处,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充分发挥“问责一次、警醒一片”的效果,倒逼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党委班子成员不论在学习上,还是在执行上,都要时时处处起到带头示范作用,严格自我要求、自我监督,增强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三要细化措施。要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不断创新学习载体和形式,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强化学院问责力度与措施跟进,努力提高党内问责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云丹加措还就进一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深化《问责条例》与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进行了进一步安排和强调。

(新闻来源/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