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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对教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17-06-22 浏览量:

  根据西藏农牧学院《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藏农院党办字﹝2017﹞1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学院党委安排,2017年6月16日晚,学院纪委(监察室)、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组成联合检查组,以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学院周边茶楼、鱼庄等场所进行了走访,突击检查我院教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从检查情况来看,学院教职员工都能按照学院《通知》要求,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区纪委“十个严禁”,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聚众赌博等违规违纪的行为。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区党委、区纪委及学院党委关于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六大纪律”有关精神,学院要求各单位: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促进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严禁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礼品;三是严禁使用公款进行相互走访、互相送礼、互相宴请活动;四是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或违反规定滥发奖金、实物;五是严禁用公款旅游、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或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类似活动;六是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七是严格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八是严禁各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组织或参与打麻将、斗地主、掷骰子、扎金花等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下一步,学院纪委(监察室)将联合学院相关部门加大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多种检查方式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严肃处理。对违纪问题,既要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又要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以严明的纪律维护中央八项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我院的建设和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文:院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