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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举行德法教育共建单位签约暨西藏农牧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践基地揭牌仪式

发布日期:2017-06-16 浏览量:

  2017年6月16日上午,我院与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举行德法教育共建单位签约暨西藏农牧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践基地揭牌仪式。我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王春春,林芝市巴宜区党委书记米次出席并为“德法教育共建单位”“西藏农牧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践基地”揭牌。王春春、我院党委宣传部部长巴桑次仁分别与巴宜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汉军签订德法教育共建协议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践基地协议书。我院学工处、院团委、教务处,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巴宜区人民法院等有关负责人以及我院思政教研室教师和学生代表、巴宜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60余人参加仪式。
  王春春代表学院致辞,向出席仪式的各位法官和师生代表表示诚挚的问候,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学院发展的林芝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此次合作签约及基地揭牌标志着巴宜区人民法院与我院双方迈向携手共赢的开始。双方共同搭建这一平台,为西藏联合培养创新型、实践型、应用型法治人才,不仅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决策,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认真落实全国全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院思想政治工作的一次积极探索,必将对我院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建设与发展、加强校地联合育人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王春春强调,法治是奠定国家善治的基石,青年是铸就中华民族的未来,法治人才培养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巴宜区人民法院政法专业优势突出、法治队伍实力雄厚、法治教育资源丰富,对于我院大学生规范法律认知、培养法治思维、坚定法治信仰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指导性。他要求我院青年学生抓住良好机遇,充分利用好实践基地这一平台,扎实提高自身学识水平与法治修养,做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以法明志、志存高远、不负青春,把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和殷切重托转化成坚定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强动力;铭记党恩、知恩图报、回报社会,带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让法治精神普照到社会每个角落,努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
  仪式结束后,王春春及我院师生代表在巴宜区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参观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等场所,详细了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流程和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这也双方启动合作后的第一堂法治实践教学课。通过亲临公正圣地、与法官零距离接触、切身体会法律威严,使青年学生进一步树立法治理念,培养法治思维,自觉增强对法律的敬畏意识,模范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下一步,我院将以此为契机,与巴宜区人民法院建立长期的、全面的、深度的合作关系,立足西藏高校实际,突出“德法兼修”重点,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托德法教育共建机制,把习近平总书记“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建好实践基地,将我院学生从象牙塔带到司法实践一线,感受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进程,推动法律理论教学和法律实务工作的紧密结合与互相促进。坚持“请进来、走出去”,邀请理论扎实、经验丰富的优秀司法实务专家“进学校、上讲台”,定期开展法律实务前沿报告、开设法治教育精品讲座等;促使我院教师深度参与到法律实践的探究中,积累实践经验、深化理论知识,以鲜活的司法实践案例反哺教学,在法治人才培养中注入新鲜血液与活力,为推动西藏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奋力推进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应有贡献。

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王春春,林芝市巴宜区党委书记米次共同为实习基地揭牌

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王春春致词

揭牌仪式现场

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王春春与巴宜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汉军签订德法育人共建协议书

宣传部部长巴桑次仁与巴宜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汉军签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践基地协议书

参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参观审判法庭

参观审判法庭

我院学生切身体会法律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