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中关于“召开一次全院科研工作人员座谈会”的要求,由学院纪委(监察室)牵头,计划财务处、科研处于2018年9月28日下午在科研处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之科技人员座谈会”,学院纪委监察室主任旦巴次仁、计划财务处处长张诚、科研处处长刘翠花、学院各二级单位分管科研领导和科研工作人员共计33人参加了本次座谈会,会议由科研处处长刘翠花教授主持。

会上,学院纪委监察室主任旦巴次仁按照会议议程传达学习了2018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条例”中的八个亮点做了详细的解读与说明,并要求科研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旦巴次仁对学院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说明,对普遍存在的问题作了详细解读,并要求科研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财务报销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审签、报销;广大教师要清廉高洁、坚持操守,自觉加强自身道德修养、提高法律意识,时刻警醒自己,严防触碰法律底线,做到廉洁自律。
会上,计划财务处处长张诚从《西藏农牧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稿)》解读、科研差旅费报销、科研出差请假单填写要求、科研票据粘贴顺序、科研经济活动真实性等9个方面对科研经费报销中存在的普遍问题作了详细说明,并要求科技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西藏农牧学院财务管理办法》、《西藏农牧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稿)》及相关规定报销,严禁利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健全、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等漏洞,套取科研经费等违法行为。

会上,科研处处长刘翠花就目前正在修订的科研管理办法再次征求科研工作人员的意见,并对提出的问题作了解释、说明。
最后,参会人员就科研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等过程中经费预算、支出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及今后需要改进的方面交流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