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30日,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王春春主持召开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岁末年初校园安全稳定特别是安全生产工作。党委书记、副院长云丹加措代表学校党委、行政进行工作部署。学校领导郑维列、赵垦田、郭永刚、魏建荣、边巴次仁及全院处级领导干部参加。
会议传达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实习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会议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及学校近期会议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稳定各项制度和措施,扎实做好岁末年初校园各类安全稳定工作。一要深入排查整治,消除各类隐患。在前期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再次开展各类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除用水用电、化学药品、食品等各类安全隐患,准确掌握所属师生员工思想和心理问题,开展一对一沟通引导,切实将问题解决在部门、解决在萌芽阶段。科学、人性化安排人员,尽快做好第七批第八批驻村工作队员轮换工作。二要深化工作落实,明确工作责任。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责任,把安全生产和稳定工作贯穿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全过程。针对安全稳定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扎实落实安全稳定各项制度和措施,确保岁末年初校园安全稳定和谐。安保处牵头,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体制机制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应急储备和应急处突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能力。三要做好常态管理,夯实安全稳定基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在全体教职工中牢固树立安全稳定的责任意识。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进一步明确人员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加强各类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标准化建设和“双带头人”培养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群团组织、社团、教研室和骨干核心等的作用,把安全稳定落实在各项工作中,着力实现安全稳定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切实夯实校园安全稳定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会议还对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