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工程服务单位:
为规范我院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更好为我院基建工程项目服务,报经学院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建立基建工程项目服务单位信用数据库。工程项目服务单位是指在自治区发改委、住建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或林芝市相关部门注册(备案)的,符合相关资质要求并具有良好社会信用的工程服务单位,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工程勘查单位、工程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测绘机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等。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质等级及相关条件要求
在自治区发改委、住建厅、财政厅、水利厅或林芝市有关部门注册(备案)的工程服务单位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一)资质等级要求
1、招标代理机构具备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单位具备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单位具备乙级及以上资质;
4、监理单位具备乙级及以上资质;
5、建筑施工企业具备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6、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具备乙级及以上资质;
7、施工图审查机构具备二类及以上资质;
8、测绘机构具备乙级及以上资质;
9、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具备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其他所具备条件
1、企业或办事机构在区内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安全生产记录。
2、建筑施工企业法人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工程勘察、工程咨询单位企业法人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其他机构法人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二、资质递交时间及要求
(一)资质递交时间
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潜在工程服务单位,务必于2018年5月30日~2018年6月10日,将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及近三年业绩加盖公章递交我处,逾期不再接收。
(二)资质递交地点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育才西路100号西藏农牧学院基建处。
三、特别说明
(一)经我院基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进入我院基建工程服务单位信用数据库的单位,今后方有资格在我院开展基建工程项目相关服务工作(施工项目超过公开招投标范围的除外);
(二)我院依据服务单位的工作质量和信用情况随时进行维护和更新(剔除或补充)该信用库。
特此公告
(联系人:拉姆次仁 联系电话:0894~5821740)
西藏农牧学院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