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农牧大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西藏农牧大学“十五五”发展规划》《西藏农牧大学章程》《西藏农牧大学教师廉洁执教“十严禁”》《西藏农牧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西藏农牧大学科研副产品管理办法(试行)》《西藏农牧大学周转住房分配管理及评分办法(试行)》。
大会认为,“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五年,是西藏推进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窗口期,更是我校在成功实现“更名大学”和“获批博士授权单位”两大历史性跨越后,开启高原特色突出、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水电农牧大学建设新征程的关键阶段。《西藏农牧大学“十五五”发展规划》全面总结了“十四五”发展成就,深入分析了“十五五”发展面临的形势与机遇,准确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机遇与挑战,立足学校发展基础,其明确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科学可行,为学校未来五年发展绘制了清晰蓝图。大会同意《规划》确定的学校“十五五”目标任务和实践举措。
大会认为,《西藏农牧大学章程》既传承了学校办学传统,又回应了师生员工对高质量发展的期盼,符合《高等教育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具有鲜明的时代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是推动我校高质量发展,建设高原特色突出、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水电农牧科技大学的内在要求和法治保障。
大会认为,廉洁执教是师德师风的核心要求,《西藏农牧大学教师廉洁执教“十严禁”》直击师风失范短板、从教纪律红线、育人底线漏洞,内容具体、靶向精准、要求明确,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提供了刚性遵循、划定了行为边界、筑牢了制度根基,对于持续筑牢廉洁从教防线,涵养优良校风教风具有重要作用。
大会认为,《西藏农牧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以国家政策为导向,紧扣学校科研工作实际,缩减学术论文奖和科研立项奖奖励范围,提升科学技术奖和高水平学术论文奖、高级别科研立项奖奖金标准,新增科研反哺教学和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对充分调动全校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升高水平科研成果、高层次科研项目、高质量社会服务产出水平意义重大。
大会认为,《西藏农牧大学科研副产品管理办法(试行)》立足学校科研特色,紧扣上级国有资产管理要求,针对科研副产品管理短板精准施策,明确其国有资产属性与全链条管理规范,划定分级处置权限、规范收支分配,兼顾监管实效与科研活力,既能保障科研人员合法权益、激励创新,又能有效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廉政风险、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为学校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管理保障。
大会认为,《西藏农牧大学周转住房分配管理及评分办法(试行)》立足学校办学实际与教职工住房需求,紧扣周转住房保障属性,明确分配管理规范与评分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按需分配、分级保障原则,细化评分指标与分配流程,能有效规范住房管理秩序,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稳定师资队伍,为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后勤保障根基。
大会要求,全校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西藏农牧大学“十五五”发展规划》《西藏农牧大学章程》《西藏农牧大学教师廉洁执教“十严禁”》《西藏农牧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西藏农牧大学科研副产品管理办法(试行)》《西藏农牧大学周转住房分配管理及评分办法(试行)》,为学校“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根基、提供坚实保障。各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牵头抓好文件的报批报备、解读宣传与落地实施,结合工作实际细化配套举措,确保各项要求精准落地;各教学科研单位要主动对标文件要求,将其融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等核心工作,引导教职工严格依规履职、潜心治学育人;全体师生要增强规则意识,主动学习掌握文件精神,自觉将文件要求转化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