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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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达娃次仁、李朝霞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19 浏览量: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22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和《西藏农牧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我室组成审计项目组,自2024年6月24日起,对电气工程学院原党委书记达娃次仁同志(2012年12月至2023年4月);电气工程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李朝霞同志(2013年12月至2024年7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涉及有关问题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财务管理情况,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达娃次仁同志任电气工程学院原党委书记(2012年12月至2023年4月)、李朝霞同志任电气工程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期间(2013年12月至2024年7月)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落实学校工作要求,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管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防控重大经济风险等有关经济活动履行的情况。

二、审计时间:2024年6月24日起

三、审计期间,教职工和学生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学校审计室如实反映,反映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同时,请对审计组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审计组办公地点:

1号办公楼计划财务处党员活动室(1210)

意见箱及电话:

电子信箱:xznmxysjs@xza.edu.cn

联系电话:0894—5886469



西藏农牧学院审计室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