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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报送2022届毕业生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2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部、所):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考评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充分发挥毕业表彰的育人作用,激励在校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奋发向上,促进我校校风、学风建设。现就做好2022届毕业生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

    根据《西藏农牧学院毕业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要求,毕业生评选类别为:优秀毕业生、十佳毕业生两项。

    二、评选名额

    (一)优秀毕业生。根据《西藏农牧学院毕业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中:按照“毕业生总人数的20%评选表彰”之规定,评选名额见下表:

    学院

    本专科生

    研究生

    备注

    本专科人数

    应评人数

    研究生人数

    应评人数

    植科学院

    262

    52

    65

    13

    动科学院

    265

    53

    24

    5

    资环学院

    321

    64

    16

    3

    水土学院

    247

    49

    12

    2

    食品学院

    107

    21

    18

    4

    电气学院

    71

    14

    公教部

    42

    8

    生态所

    19

    4

    合计

    1315

    261

    154

    31

    (二)十佳毕业生。十佳毕业生从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产生(占优秀毕业生名额),获得十佳毕业生者不再享受优秀毕业生表彰。具体名额如下:

    学院

    本专科生

    研究生(应评人数

    本专科人数

    应评人数

    植科学院

    262

    2

    各单位从研究生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一名研究生十佳毕业生人选,待学校综合评定后确定。

    动科学院

    265

    2

    资环学院

    321

    2

    水土学院

    247

    2

    食品学院

    107

    1

    电气学院

    71

    1(各推荐1人,待学校综合评定后确定)

    公教部

    42

    生态所

    0

    0

    合计

    1315

    10

    1

    评选条件

    申请评选表彰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一)评选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在校期间无补考现象;

    4.在校期间表现突出、诚实守信、品德优良,能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

    (二)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优先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

    1.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校级一等学生奖学金或其他校级及以上奖学金2次以上中的任一项。

    2.在党团活动、社会工作、学术科技竞赛、社会实践、学业表现等方面表现优异,并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

    3.中共党员或担任学生干部,并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被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或自考录取为研究生。

    5.在学校或学生所在二级单位的指导下,积极就业创业。

    6.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应征入伍。

    (三)在符合优秀毕业生参评条件的前提下,十佳毕业生需在以下某一或多个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在同学中有高度认同感,能成为同学们的学习榜样

    1.勤奋学习。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异,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一等学生奖学金;或被一流名校录取为研究生;或在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得过省级以上奖励;或在科研创新、专业知识应用方面有突出成果的。

    2.志愿服务。政治上积极上进,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与集体荣誉感,热心公益,奉献社会与集体,积极参加各种校内外志愿服务或面向基层就业,事迹突出。

    3.社会实践。在党团活动、社会工作、创新实践、社会服务、文体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给学校带来良好社会声誉。

    4.自立自强。坚持理想,乐于进取,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追求,自立自强完成学业,有突出的感人事迹;或者自主创业,有突出的就业竞争力和个人创业成就。

    5.有其他突出先进事迹,给学校带来良好社会声誉。

    评选程序及进度

    1.3月23日-4月21日,二级学院(部、所)成立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对参评材料进行审议、评选,并在校内公示一周。十佳毕业生参评学生另需组织答辩。

    2.4月22-29日,学生工作处审核、汇总。

    3.4月30日-5月6日,学校审批确定。

    五、评选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时间进度于4月22日上午下班前,严格按照《西藏农牧学院毕业生先进个人奖励卡片》(见附表一,纸质版一份)、《西藏农牧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见附表二,纸质、电子版各一份)、《西藏农牧学院2022届十佳毕业生汇总表》(见附表三,纸质、电子版各一份)格式和要求,将评选情况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2.本次评选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和研究生,请各单位除了负责本专科毕业生评选外,还应做好研究生毕业生的评选上报工作。

    3.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的原则,对上报材料严格审核、认真把关、校内公示。除奖励卡片和十佳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外,所有纸质版材料由各单位自行留存。

    4.学生班级名称等信息要规范、使用全称,不得简写,填写不规范或申报者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学校将直接取消评选资格,并不再补报。

    学生工作处

    2022年3月22日

    地址:西藏林芝市巴宜区育才西路100号 3号办公楼

    电话:0894-5822743

    电子邮箱:xgcyjzqx@163.com

    版权所有 西藏农牧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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