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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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团委关于推荐“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活动人选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4-12-01

    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研究生处、教育工会:

    为把在青少年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按照团中央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区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

    二、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少年培育践行社会义核心价值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要求,面向各行各业和基层一线,寻找、发现、推选一大批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传播正能量的身边好青年,通过广泛开展学习讨论、主题宣传、交流分享和实践活动,以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力量,引领广大青年见贤思齐、从德向善,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导者、实践者。

    三、活动时间

    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22日

    四、推选对象

    被推选对象年龄应在14岁至45岁之间,侧重于来自基层一线,政治立场坚定,个人事迹突出。主要分以下类别:

    1.爱岗敬业好青年:具有高尚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艰苦奋斗,勤恳奉献,锐意进取,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2.创业创优好青年:富有开拓精神,勇于创新创造,勤奋专研,奋斗创业,敢于争先,积极追求卓越,努力争创一流,为推动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诚实守信好青年:坚持诚信为本,对人对事始终信守承诺,一诺千金,言而有信,诚实不欺,有较高的信誉度和良好口碑。

    4.崇义友善好青年:讲公平守正义,履行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倡导公序良俗、文明新风。在他人遇到困难和危险时能够及时挺身而出,伸张正义。乐于助人,扶贫济困,热心公益,见义勇为。

    5.孝老爱亲好青年:弘扬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尊敬父母,尊敬长辈,爱护子女,关爱亲人,家庭和睦,在家人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时,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五、活动要求

    按照“爱岗敬业好青年”、“创业创优好青年”、“诚实守信好青年”、“崇义友善好青年”、“孝老爱亲好青年”等5个类别,通过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研究生处、教育工会进行推荐。

    按照优中择优的原则,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研究生处、教育工会各推荐1名符合一个或多个类别的优秀青年,于2014年12月17日(周三)上报推荐青年相关材料,填写表格(附件),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zhangmiao1000@163.com邮箱,由院团委审核,报经学院审批后,向团区委上报。原则上已获得全国性表彰奖励的不再推荐。

    附件:“向上向善好青年”推荐表

    联系人:德吉卓嘎 张 淼

    电 话:0894-5823993

    电子邮箱:zhangmiao1000@163.com

    院 团 委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