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区委《关于转发团中央学校部< 关于在秋季开学后开展全国大中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院团委决定在2015年9月我院新生开学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把握要求。各级团学组织要利用新生入学教育等契机,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的基本内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致全国青学联大会贺信中提出的“志存高远、德才兼备、情理兼修、勇于开拓”重要要求和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提出的“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八字真经进行宣传,让所有学生知晓、理解、熟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和重要内涵。
2.明确任务。各级团学组织要通过报告会、分享会、研讨会、演讲赛等形式,利用校园报刊、广播、宣传橱窗和网站、手机报、微博、微信、校园APP等途径,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实现对在校大学生的全覆盖。在此期间,各基层团支部要开展1次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团日活动;各团总支至少举办1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园明辨会”,通过研讨、辩论的方式帮助学生正确认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战略意义和深刻内涵。
3.突出重点。各级团学组织要抓住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的契机,结合我校共青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进四信”等活动,引导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和团学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对党的科学理论的信仰、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国梦”的信念、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增进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信赖。
4.榜样引领。各级团学组织要大力宣传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勇救落水儿童不幸牺牲的孟瑞鹏、扎根基层的大学生村官张广秀、华中农业大学“本禹志愿服务队”、保定学院西部支教毕业生群体、中南大学救人群体等一大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个人、先进集体的感人事迹,积极倡导和发起向他们学习活动,引领我院团员青年学习他们坚守信仰、向上向善的优秀品质,胸怀大义、奉献社会的崇高精神,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力求实效。各级团学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工作和活动设计要面向基层、面向普通学生,注重参与性和互动性,广泛动员每一个团支部、各学生会、学生社团等都参与进来,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能参加至少一次活动。要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激发学生自我教育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支持学生自己设计、自主开展活动,努力使活动形式真正为青年学生接受和欢迎。
本次活动要围绕学生关注的焦点问题和思想困惑设计开展活动,真正使学生的思想有所触动,认识有所提高。各团总支要及时把有关活动开展情况报送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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