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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林芝森林生态国家站总则

 
规章制度  加入时间:2018-9-13 16:49:43     点击:2832

西藏林芝森林生态国家站
总则

 
 
 
      西藏林芝高山森林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CNERN)、西藏林芝森林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CFERN)(以下简称“林芝站”),为充分发挥该站长期野外监测数据资源和成果的优势,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特制定本总则。
 
    本总则共分五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数据申请使用流程;第三章,数据申请和使用人;第四章,数据量的计算;第五章,数据的共享;附件
 
 
 
第一章 总纲
 
    1、本着资源共享的精神,林芝站数据可开放共享,原则上为有偿共享。
 
    2、林芝站数据管理体系为:主管站长、副站长、数据管理员、数据管理组。主管站长:徐阿生,负责指导本站总体数据工作和成果管理、审定一般数据和成果管理政策、审批共享数据等;副站长:罗大庆,具体负责数据工作、数据政策起草与初审、共享数据的初审,数据质量的控制与审核;数据管理员:李江荣,具体执行数据填报和管理工作、提出数据政策和相关制度的建议并起草相关文件的初稿。数据管理组:主要负责本站重大数据政策的起草和审定工作,数据质量控制政策的制定工作,全面监督整个数据管理流程。
 
    3、凡在林芝站区内产生的数据或成果,林芝站有唯一的所有权,包括合作项目。由林芝站支持的在站外进行的科研研究数据或成果,林芝站也享有所有权。凡数据或成果所有权归属林芝站的,任何个人(包括本站所有人员)或集体,未经本站站长授权,均不得擅自提供数据,违者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4、本总则作为林芝站数据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包括本站人员在内的所有人员。
 
    5、凡需要使用本站共享开放数据的人员或单位,必须通过数据使用资格申请和认证,并签订相关的文件(包括数据或成果的使用和保密协议等)后,方有权使用数据。

    6、林芝站主管站长和副站长对本政策有最终解释权,他人作为数据政策的对象,在遵守本政策的前提下,可提出个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数据申请使用流程
 
 
 
 
第三章 数据申请和使用人
 
    6、本站长期固定研究人员:凡用于以本站名义进行的工作或发表文章,通过申请并签订相关的文件(包括数据或成果的使用协议和保密协议等),可免费使用本站的共享开放数据;本站人员参加站外人员所主持之课题需享用本站开放数据的,通过申请并签订相关的文件(包括数据或成果的使用协议和保密协议等),根据实际情况可享受一定优惠或免费使用本站的共享开放数据。
 
    7、开放课题在研人员:通过申请并签订相关的文件(包括数据或成果的使用协议和保密协议等),根据实际情况可享受一定优惠或免费使用与开放课题有关的共享开放数据。
 
    8、参加本站课题之站外人员:通过申请并签订相关的文件(包括数据或成果的使用协议和保密协议等),根据实际情况可享受一定优惠或免费使用与课题有关的共享开放数据。
 
    9、生态网络成员站人员:通过申请并签订相关的文件(包括数据或成果的使用协议和保密协议等),根据实际情况可享受一定优惠或免费使用本站的共享开放数据。
 
    10、站外人员:通过申请并签订相关的文件(包括数据或成果的使用协议和保密协议等),可交费使用本站共享开放数据。
 
 
 
第四章 数据量的计算
 
    11、一个数据是指一次观测或对一个样品测定的一个单项所得到的一个数值。
   
    12、用同一测定方法,在同一点、同一时刻测定的多个瞬时值,按两个数据计。
    13、平均值按求值所用数据的个数的50%计数据个数。
    14、某个数据只是由几个测定值计算而得,按测定值的个数计算数据个数。 
    15、文字、图件、照片等其它数据,按数据文件的大小计数据量,每1kb字节为一个数据。
    16、数据单价:每个数据0.1元。
 
 
 
第五章 数据的共享
 
    17、本站现有常规监测数据(包括常规气象场、常规辐射)此类数据由站长负责,将根据本站的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向所有在本站开题的研究人员提供。未在本站开题的单位和个人要求本站的任何资料,须按照正常的数据申请程序进行申请。此类资料只能作为引用,如利用此类资料做任何专题研究必须向本站申请开题。当年的监测数据不提供共享,只支持站内人员在站上的相关课题,自第二年开始自动成为开放数据,提供共享。
 
    18、课题在研数据 属课题试验项目所取得的数据,结题前原则上只有课题主持人有使用权,在协商的前提下站内人员可以使用其部分数据,但不能发表与开放课题思路有关的论文。课题结题后,其课题数据既自动成为本站的开放数据,提供共享。课题结题前,经课题主持人同意可以共享,但同样要经站长审批,课题主持人无权擅自共享给他人,不含主持人出面聘请他人参加与本课题有关研究使用数据。
 
    19、生态网络监测数据 当年完成的监测数据不提供共享,年底汇总整编并通过网络验收后,自第二年开始列为本站开放数据,提供共享。
 
    20、历史数据 凡属本站资料室所管理的历史数据、资料,如本站累积的土壤、植物和大气参数联合观测的资料属专题课题资料,均为开放数据,可提供共享。
 
    21、课题在需用他人的资料时,应采取协商自愿的原则,本站支持鼓励这种资料交换。对于他人课题的未发表资料只能引用,不得在其基础上发表独立研究成果。对他人提供资料作为引用旁证时,不得以此为条件共享他人研究成果。
 
    22、数据的共享实行主管站长审批制,申请人或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站数据申请流程进行数据使用申请,数据申请人或单位在申请使用本站数据时,必须说明申请使用数据内容和使用目的。在取得本站数据使用权后,必须接受本站的数据使用监督,如果违反相关的数据使用和保密协议,本站将依法追究法津责任。
 
    23、在正式发表的文稿中一经发现有末获批准使用本站数据或成果的,本站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津责任。
   
    24、数据查询申请单存放备案,同时在“信息管理系统”中设“数据使用登记表”(dbf/xls格式)
附件
附1:西藏林芝高山森林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数据查询申请单
附2:西藏林芝高山森林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数据使用和保密协议(参见林芝站数据使用协议)
 
 
西藏林芝森林生态国家站
 
201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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